2023年第一季度,砀山县消保委集中开展3.15的系列大型宣传工作。本季度,砀山县消保委发布消费警示两次,受理投诉1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万余元,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投诉概况
(一)消费投诉受理类型
2023年第一季度,砀山县消保委共受理投诉11件;受理各类咨询108余件。
(二)消费投诉受理趋势
本季度处于春节前后,消费量与前季度比大大增加,加之3.15系列活动的开展,消费者的咨询及投诉量有上升趋势。
二、投诉性质分析
根据投诉性质分析(如图所示),质量4件,占36.36%;合同3件,占27.27%;人格尊严2件,占18.18%;价格1件,占9.09%;虚假宣传1件,占9.09%;安全0件,占0.00%;计量0件,占0.00%;假冒0件,占0.00%;售后服务0件,占0.00%;其他0件,占0.00%;其中,质量、合同、人格尊严、价格、虚假宣传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5名。
砀山县2023年第一季度消费投诉咨询受理情况图
三、投诉商品分析
根据投诉商品分析(如图所示),家用电子电器类3件,占37.50%;服装鞋帽类3件,占37.50%;首饰及文体用品类1件,占12.50%;交通工具类1件,占12.50%;食品类0件,占0.00%;烟、酒和饮料类0件,占0.00%;房屋及建材类0件,占0.00%;日用商品类0件,占0.00%;医药及医疗用品类0件,占0.00%;农用生产资料类0件,占0.00%;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服装鞋帽类、首饰及文体用品类、交通工具类、食品类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5名。
四、消费投诉服务分析
根据投诉服务分析(如图所示),生活、社会服务类3件,占100.00%;其中,生活、社会服务类、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旅游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邮政业服务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5名。
五、消费警示
(一)2023年春节消费警示: 做好自身防护 欢度祥和春节
春节即将来临,购物、餐饮、旅游等消费领域将迎来消费高峰。为了保障广大消费者度过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砀山县消费者协会发布春节期间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安全、科学、理性、健康消费,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提升防范意识,加强疫情防控
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确需外出购物,最好就近购买。避免去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合,加强在商场、超市等人员比较密集的购物场所的个人防护,自觉佩戴口罩、手套,选择合理的购物时间。
二、科学购物,理性消费
春节作为消费旺季,面对消费者购物需求的增加,商家会推出一系列促销手段,向消费者推送优惠券、折扣券、赠品等吸引消费者眼球。对此,在面对诸多诱惑时,消费者应保持理性,按需消费,货比三家,谨防虚假打折。避免因贪图优惠而盲目购物,或掉入“循环购物”“明降暗涨”“先涨后降”“购物抽奖”等商家精心设置的陷阱。线上购物发货时间和配送等问题,应提前与商家进行沟通,进一步确认发货时间、退换货等事项,并保存聊天截图作为纠纷调解的凭证。
三、树立良好消费习惯 注重餐饮安全卫生
春节是家人亲朋外出聚餐的高峰期,消费者要时刻注意饮食的安全与卫生。外出就餐时,应查看餐馆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建议选择卫生条件好的餐馆。尽量避开高峰,分时用餐,避免人群扎堆排队,就餐时提倡使用公筷。不论是外出就餐还是家庭聚餐,要适量饮食,崇尚节约,自觉抵制“舌尖上的浪费”。
四、预付消费,谨慎办理
春节期间,是餐饮、美容美发、健身娱乐、洗车洗衣、家政服务、品牌店等服务行业办理预付卡或续卡促销的高峰期。消费者一定要结合商家的信誉度和自身实际需要来办理。办理预付卡时,要确认商家的经营资质,适当充值金额,提前明确预付卡的使用范围、有效期限、退卡条件、违约责任等重要事项,并索要消费凭证,避免日后出现消费纠纷。
五、保留凭证,依法维权
春节期间,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索取和保存好相关证据,注意保存商品实物、外包装、页面截图及聊天记录,保留购物发票、小票等有效购物凭证。发生消费纠纷时,在与商家、交易平台协商不能解决的情况下,可以直接拨打12315进行投诉。
(二)砀山县消保委发布2023年3·15消费警示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为帮助广大消费者有效规避消费陷阱和消费风险,砀山县消保委发布3·15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科学消费。
遇到打折促销活动时,要保持理性,按需消费,充分了解活动规则,不要过度贪图便宜,主动拒绝购买来历不明的商品;遇到预付式消费时,一定要谨慎选择商家,理性办卡,要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保留维权证据;电视购物时,不要轻信电视网络广告,多比较查验,理性购买。电视购物尽量选择货到付款,注意索要凭证,保存好相关信息,用好“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
购买保健食品时,请选正规渠道,认准“蓝帽子”标志。如有疑问,可登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核验产品真假;购买汽车不要轻信口头承诺,要与商家签订详细合同,多了解汽车的“三包”等规定,在预付定金时也要谨慎;外出旅游,一定要选择信誉好的正规旅行社,警惕低于成本价的旅游项目,拒绝强制购物;租房请选正规房屋中介,慎重签订租房合同,保留证据依法维权;装修房屋慎选装修公司,注意低价、全包诱惑,要与商家签订正规装修合同,切忌一次性付全款;面对“盲盒经济”,消费者一定要量力而行,不要过分沉迷,避免成瘾。
县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及时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六、典型案例
实体店购物不满意 消保委协助获“后悔权”
【案情简介】
2023年1月24日,消费者许女士至砀山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许女士称,2023年1月8日在砀山县朱楼镇某服装店购买一双运动鞋,花费320元。在该店消费320元购买的男士运动鞋,因为穿着后发现右脚鞋头烂个洞,遂至该店换货,商家不予处理。许女士希望能通过消保委协助调换一双新鞋。
【处理过程及结果】
砀山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受理投诉后立即联系该店老板核实相关情况,服装店老板吴某承认许女士购买夏季运动鞋一事,也认可这双鞋是出自自家店。
砀山县消保委核实具体情况后,验证了这双鞋吊牌保存完整,既无损害也没过水清洗。消保委负责人即对经营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服装店老板吴某最终在明确了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换货”的意义后,同意退款退货,退还消费者许女士已支付的商品价款320元。
【案例评析】
近年来,砀山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起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让线下购物也享有“后悔权”。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货”活动有利于为砀山县营造高质量消费环境,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消费者主动维权的同时也要依法维权。消费者要注意收集维权证据,以事实和证据说话,这样才能有效维权。本案中,消费者有购买凭证,店家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故符合七日无理由退换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