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0号《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全面检验“两个责任”落实情况,6月7日,铜陵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巩绪明带队赴义安区安徽铜雀二乔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同仁堂安徽中药材有限公司等食品生产企业调研督导“两个责任”落实情况。
通过查看台账、现场访谈等方式,发现食品生产企业能够根据《规定》的要求建立相关制度,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必要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并根据自身实际生产情况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开展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三件事,记录了《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三本账”。在调研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记录不完善、不能一一对应等,现场进行了详细指导。
该局调研督导组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必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严格执行生产标准,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全面把好采购、运输储藏、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出厂检验等环节关口,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督促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完善制度,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切实履行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