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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信息公示:我的小脚丫足浴店

2023-07-20   来源:滁州市消保委   浏览:10273

■投诉对象:我的小脚丫足浴店

■经营场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南湖路(宋城)3幢4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1102MA8PQPNA21

■经营者:邱大丽

■投诉人:冯先生

投诉时间:2023年4月30日


【投诉简介】

投诉人反映:2022年9月在琅琊区宋城美食街41-43号小脚丫专业修脚店铺充值1600元治疗灰指甲,现疗程尚未结束,店家已停止营业,希望部门可帮助协调退费事宜,请处理。


【处理情况】

经调查了解,琅琊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前往被诉方处检查,发现被诉方已停止经营,门上张贴有“门面出租”字样,多次拨打被诉方办理营业执照时留存的联系方式,无人接听。琅琊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将持续的寻找被诉方,同时建议来电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消费纠纷。


【法律依据】

《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第二十八条 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消费者要求订立书面合同的,经营者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

经营者不能正常或者继续提供商品、服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公告等形式告知消费者。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约定要求,消费者要求退款的,经营者应当退款,不得无故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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