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点餐、扫码停车缴费、扫码购物……如今,扫码支付方式普及,但这种本该“提高效率”“便捷快速”的消费方式,却因为部分经营者设置了强制关注公众号、被迫授权个人信息、频繁推送广告等,给消费者带来了困扰,让消费者产生了不好的消费体验,甚至面临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第二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应当规范公众账号推荐订阅关注机制,未经互联网用户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订阅关注其他用户公众账号。”
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反对强制关注公众号”消费监督工作。现市消保委面相全市消费者征集经营者“强制关注公众号”线索:
1、在点餐、停车场收费、开具发票等消费环节,经营者没有安排人工服务,只提供自助扫码服务。
2、经营者以优化服务体验、提供会员折扣等名义强制或诱导消费者关注公众号或成为会员。如消费者拒绝,则无法下单或反复出现弹窗申请,影响消费者正常使用。
3、在堂食或上门自提服务中,经营者以选择附近门店等理由,要求消费者提供精准位置信息,如消费者拒绝,则无法下单或频繁出现弹窗,且限制消费者自选门店。
4、首次扫码服务时,消费者没有收到经营者通过“弹窗”等显著方式提示的隐私政策。经营者APP或小程序未设置“同意”或“拒绝”选项,默认消费者允许提供个人信息。
5、扫码服务时,出现“微信一键登录”获取昵称和头像,“微信手机号一键登录”获取手机号等弹窗提示,如果消费者拒绝,则无法下单。
6、强制关注公众号方面,其他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
消费者在扫码消费的过程中遇到了上述问题,可通过市消保委邮箱(tlsxbw@163.com)发送具体的商家店面照片、问题截图、录音或录屏等信息,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进一步了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