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行,畅通行。为深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消费维权意识和科普素养。滁州市食安办、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消保委联合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司乘人员,注意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科学健康理性消费,全力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选择证照齐全商家。就餐应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经营资质的饭店,尽量不选择客流量较平时大量增加,可能导致超负荷供应的饭店。实地查看饭店的卫生状况,注意餐前洗手、使用公筷。用餐时应注意分辨食品是否变质、是否有异物,少吃或不吃生食水产品。选购“果切”时,如发现果块颜色氧化发黑、或闻到酒味等,则表明水果已不新鲜,不建议购买。建议选好水果后,让店家现场处理,并尽快食用。
自觉抵制过度包装。严格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新标准规定了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和包装成本要求。包装层数要求:粮食及其加工品、月饼及粽子不应超过三层;包装成本要求:生产组织应采取措施,控制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月饼和粽子的包装不应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消费者应合理适量按需购买食品礼盒,拒绝为过度包装买单。
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自觉把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以身作则,带动督促每名家庭成员树立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观念,深刻领悟“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理念。在外就餐时,做到科学点餐、文明用餐、理性消费,吃多少盛多少,自觉践行“光盘行动”。购买食品注意适度适量,不贪多、不剩余,吃不完打包带走,切实杜绝“舌尖上的浪费”,以自身示范行动带动更多人践行节俭节约新风尚。
保留证据及时维权。消费者购买食品或外出就餐,请索取和保存消费凭证,进食后出现不适应尽快就医,保留病历和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可先行与商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应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电话,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互联网客户端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提醒广大经营者要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不销售“三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以及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问题食品,按要求贮存食品,餐饮用具清洗消毒,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