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春节临近,巢湖市街头巷陌的理发店也开启了“过年模式”,不少人把“从头开始换新颜”当做过年的仪式感之一。在外地上大学回家的小美拿着会员卡去理发店消费,却被告知过年期间只收现金,会员卡不能使用。小美不解,当初说好的没有不可用时段,为何在春节期间不能使用了呢?商家称,每个行业都有每个行业的规则。
随即小美向巢湖市天河市场监管所进行了投诉,要求商家退还卡内余额。
天河市场监管所接到投诉后,立即奔赴现场进行调查。执法人员在该店未发现会员卡,询问负责人,负责人表示该店无实体会员卡,使用记账本登记会员姓名、联系方式、卡内余额等信息,并且表示春节期间不能使用会员卡消费已在店内张贴告示告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家擅自更改会员卡的不可用时段属于违约,消费者在办理会员卡时,如果商家提供了办卡前声明,在协议或卡面上明确标注了有效期、不可用时段及其他限制性说明,则属于进行了事前约定,双方均有义务遵守约定;如果商家未以书面协议、会员卡标注、办卡前声明等方式事前明示会员卡的不可用时段,并在节假日期间擅自停用会员卡,则商家的行为属于违约,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需要承担继续履行和赔偿损失在内的违约责任。在执法人员的调解下,商家立即改正,让小美使用了会员卡消费,并且去除了店内的春节期间不可用会员卡的告示。
巢湖市天河市场监管所提醒,消费者在办理会员卡时,应要求商家明确使用方法、有效期、不可用时段及其他限制、特定优惠等内容,并且将商家的口头承诺落实到书面合同上,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能够有效举证,协商不成的,及时向商家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寻求帮助。
天河市场所 周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