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年清明节假期,全市消保委系统共接受群众咨询102起,其中有效投诉15起,同比去年同期有效投诉下降29%。工作人员对于消费咨询当场予以耐心解答,当场调解投诉9起,市消保委秘书处自办2起,另外4起继续由相关区、县消保委调查处理。
消费者咨询投诉主要涉及以下几个内容:
一是购买手机、电脑等相关电子产品的投诉。商家营业员涉嫌夸大商品使用性能,导致消费者购买后不满意,希望行使“七日内无理由退货”退换货遭到商家拒绝。
二是微信朋友圈购物投诉。消费者付款后,对方不发货且被对方拉黑联系不上,导致权益受损,维权困难。
三是网上团购权益受损。消费者节前在网上团购服务项目后,在小长假期间前往消费被拒,如若消费需要另外加钱。
四是一些消费者对我市一些公园等公共休闲场所停车收费表示不能接受,对于公共停车场收费的合法、合理性提出质疑。
截至4月6日17时,全市消费市场平稳有序、未发生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方面的安全性事故,也未发生群体性恶性消费投诉、举报。群众对节假日期间的消费环境总体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