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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供酒”消费提醒

2024-05-13   来源: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埇桥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作者:埇桥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浏览:1759

   1酒类标签、说明书标注“特供”类字样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
    2酒类广告使用“特供”类用语涉嫌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3、酒类商业宣传(非广告)使用“特供”类用语: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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