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砀山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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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消保委发布消费警示——抵制“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消费

2024-06-18   来源:省消保委   作者:砀山县消保委   浏览:964

市面上常会出现打着酒企大集团旗号,包装类似名品的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这类稀缺酒很容易成为造假分子的首选仿冒对象,消费者在购买时容易上当受骗。县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抵制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消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创清朗的市场环境

省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2012年,国家工商总局等10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集中清理整顿利用互联网销售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商品行动。2016年,国家工商总局再次下发了《工商总局关于展 开清理整治含有特供”“专供国家机关等内容广告专项行动的通知》,使用、自行或授权制售特供”“专供,拿特供”“专供国家机关的噱头打广告,都是违法的。酒水生产、经营者要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不拿专供特供打广告去欺骗消费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有关部门加大力度打击“特供酒”的同时,砀山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要从观念上破除对所谓“特供”的迷信。所谓的“特供酒”并不一定具有更高的品质或更好地服务,甚至有些成本很低,消费者应该保持理性,提高辨别能力,切莫盲目跟风购买。

二、消费者在购买酒水时要选择正规企业生产的主系列产品,尤其要注意查看标注的生产厂家和地址,正规酒厂的主流产品通常线上线下都能找到,价格往往会有差异,但未必线上比线下便宜。地方酒企的某些产品可能并未在线上销售,但是消费者也要认准是不是酒厂的正系产品,这类产品价格透明度相对较高,消费者不易缴纳无谓的智商税

三、如果发现生产、经销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等类似产品时,消费者一定要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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