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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消保委调解一起床垫更换纠纷

2024-10-23   来源:灵璧县消保委   作者:灵璧县消保委   浏览:899

【案情简介】

  2024年10月,消费者通过消协平台投诉,称其在灵璧某家具店购买床垫,付款5999元。购买商品时,商家承诺试睡120天,不合适可以更换。目前该床垫并未发货交付,消费者想要更换,商家一直不愿处理,后经协商同意更换,但不愿退差价。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消保委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商家,核实消费者反映情况,经了解,消费者反映问题基本属实,后经调解,投诉双方达成和解,家具店同意为消费者更换价值2999元的床垫,承诺月底交付,并当场退还消费者差价3000元,消费者对本次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这意味着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自主选择权以及比较、鉴别、挑选的权利。因此,本案中,消费者有权选择商品,有权退回相关费用,同时,灵璧县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妥善保管合同和发票等消费凭证,遇到消费纠纷,积极维权,依法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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