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下午,滁州市消保委联合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案大队,针对消费者王先生与某装修馆的定制柜门争议,邀请滁州市天工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武运坤、安徽衡远律师事务所张帅2名家装专委会委员,召开现场听证调解。
王先生通过南京某装饰公司从某装修馆定制了一批柜门,双方签订合同,并明确了交付时间及安装要求。然而,安装后,王先生发现柜门并非约定品牌,故重新拆除更换,并要求赔偿损失。由于装饰公司联系不上,现要求装修馆给予赔偿,但装修馆以其并不是直接合同签订人为由拒绝,双方因此陷入僵局。
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后,调解方从法理、情理等角度出发,耐心地为双方剖析利弊。他们强调,商家应积极履行合同义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消费者也应给予商家一定的理解和支持,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经过多轮沟通和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装修馆同意为王先生提供一定金额的补偿,用于弥补因柜门问题给王先生造成的不便和损失。同时,王先生通过装饰公司购买的该装修馆产品,按照法律规定,为其提供售后服务。王先生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双方握手言和,一场原本剑拔弩张的消费纠纷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得以圆满解决。
滁州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家装服务和产品时,一定要谨慎考察商家的资质和信誉,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及时与商家沟通协商,必要时可寻求专业机构的帮助。同时,商家也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诚信经营,不得虚假宣传,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共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滁州市消保委将持续关注消费市场动态,积极探索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消费者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