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砀山县消保委发布以下消费警示:
一、外出旅行要注意
近期天气回暖,外出旅行逐渐增多,外出旅行时需要注意:一是报团旅游要选择证照齐全、资质良好、信誉度高的正规旅行社,要与旅行社签订正规书面旅游合同,慎防超低价旅游陷阱;二是网上团购门票和酒店要留意限制条款,是否需要预约可提前跟经营者核实;三是旅行途中要留存好消费发票,以便权益受损可及时投诉维权。
二、预付款服务易“添堵”
消费者在选择此类消费形式时,一要仔细考察经营者的信誉度和经营状况,尽量选择规模较大、证照齐全、信誉好、经营好的企业,不要一味轻信广告促销,以免上当受骗。二要在办理预付式消费卡时,按照自己的实际需要来购买,不要盲目因为商家优惠较大而忽视潜在风险。三要对消费卡的使用范围、期限、功能、退款条件等细节了解清楚,同时要保存好票据,便于日后维权。
三、老年消费需注意
随着我国老龄化加速,“银发经济”持续发展,各种保健品、功能性器械越来越受老年消费群体喜爱。个别商家利用老年群体对于身体、心理健康的渴望,采用陪老年人聊天、体检、送小礼品等手段,骗取老年人信任,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的陷阱。提醒老年消费者及其家人别轻信免费体验、免费赠送、免费补贴,别轻信打着专家的旗号对消费者洗脑推销。
四、温馨提示
建议广大消费者谨慎理性消费,谨防消费诈骗。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先行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请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并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投诉,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砀山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