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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汽车消费

2025-04-14   来源: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827

近些年来,随着购车需求日益提高,汽车消费持续增长,购车、用车、修车的各类消费纠纷也在不断增多,很多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会陷入商家的“套路”中。主要涉及几个方面:购买的车辆与商家宣传不一致,消费者在选购汽车时,选定了车型、配置、外观颜色等,但在付款后提车时,发现与其选购的有出入;紧俏车型加价“搭售”;交车存在争议,经营者未按销售时承诺的交车时间提供车辆或对随车赠送的物品与服务不予兑现;合同设置涉嫌“霸王条款”,经营者强制消费者在购车的同时购买各种车险;定金或订金的争议;售后服务缺乏诚信。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发布本消费警示:

一、选择信誉高实力强的机构:购车时应选择品牌口碑好、技术成熟、售后服务网点多、信誉好、规模大的销售企业,优先选择 4S 店,因为售后保养服务一般都在 4S 店,而一些代购式的车店并无维修保养资质,其在代购合同中多数情况明确一经提车,质量问题与之无关,消费者还是要到4S 店交涉。

二、理性消费,公平交易:一些厂商采取会“饥饿营销”及限时优惠政策等手段调动消费者的购买欲,消费者应根据自身实际需求购车,切勿轻信“低价”“折扣”“活动最后几天”等宣传,尤其是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宣传,避免被商家的饥饿营销及优惠折扣诱惑而冲动消费。部分紧俏车型通过加价提车、买车搭保险、买车搭装潢等经营策略,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选择权,商家无权强制消费者购买车辆保险、贷款购车、挂牌服务。

三、细读条款,谨防陷阱:无论是在店内、在车展上预订还是直接购车时,都应签订好书面购车合同,在合同中写明车辆种类(配置、颜色)、购车金额(含订金或定金支付方式、支付金额)、交车时间、交车地点、付款方式、质量和维修方式等内容,商定并注明所交“订金”或者“定金”的数额,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注意商家设定的服务费及保险费等条款是否存在消费陷阱,不轻信代理人或销售人员的口头介绍与承诺,并将可能存在争议的事项及时在购车合同中提出,保存合同至其全部约定履行完毕。

四、检查车况,安心提车:消费者提车前要仔细检查车况,重要部件的性能、配件和内饰装潢等配置是否与说明书和宣传资料相符,检查相关证件是否齐全,若存在问题应及时提出。同时,提车时最好找专业人士陪同验车。

五、保管凭证,按时保养:消费者购车后要保管好随车的各类凭证,如,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三包证书等。此外,提醒广大汽车消费者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时间或里程范围进行保养,并要求维修站在车辆保修卡上做好详细记录。维修时要注意如需更换汽车配件,查看更换配件的生产厂家名称、地址、生产日期和外包装是否完整;维修完毕后向4S 店索要发票和维修记录等。

如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3通过“全国 12315 平台”(网址/APP) 、拨打 12315、12345 等热线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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