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巢城季女士在市区某黄金店花费5888元购买了一款翡翠手镯,当日开具消费票据时,季女士突然发现戴在手上的镯子疑似有裂痕,于是她让售货员将其取下,仔细查看“裂痕”。双方在仔细查看后,季女士要求商家为其换货,但是商家表示其“裂痕”属于镯子的棉絮,并非实质的裂,随后拒绝季女士的要求。在沟通中双方产生不愉快,季女士要求商家退货,遭到商家的拒绝。
双方协商未果,季女士随后拨打了巢湖市卧牛山市场监督管理所的消费者维权保护站电话进行投诉。
巢湖市卧牛山市场监督管理所调解人员在接到季女士的投诉后,立即指派2名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认真听取了双方陈述,现场查看季女士购买的镯子,并对双方进行相关消费法律法规宣讲。
调解中,调解员指出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季女士在支付货款时,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的权利,也有权对商品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从而最终决定是否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或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经调解员耐心沟通与协调,双方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商家表示同意为季女士换货,季女士表示商场内的翡翠手镯没有适合自己的眼缘,想换成等价的黄金饰品,商家表示同意继续为季女士进行服务,让季女士挑选出满意的款式,双方和解。一场珠宝饰品消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卧牛山市场所 王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