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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消费者协会二○一○年第四季度受理投诉情况分析

2010-12-9   来源:马鞍山市消费者协会   作者:张艳红   浏览:3359
今年第四季度,市、县消协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07件,其中当涂县消协受理56件,花山区消协受理45件,雨山区消协受理26件,金家庄区消协受理9件,市消协受理171件,本期解决30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98万元,接待来访、接受咨询6000人次。 从投诉问题性质看,反映质量问题的投诉占投诉总量的61.56%;安全类问题占投诉总量的3.26%;价格类问题占投诉总量的12.38%;计量问题占投诉总量的7.82%;广告类问题占投诉总量的0.33 %;虚假品质占投诉总量4.89%;合同类问题占投诉总量的6.19%;其他类问题占投诉总量的0.33%。 从投诉商品类别看,家用电子电器类问题占投诉总量的22.8%;家用机械类问题占投诉总量的6.19%;百货类问题占投诉总量的29.97%;房屋及装修建材类问题占投诉总量的13.36%;服务类问题占投诉总量的27.69%。 本季度投诉与去年同期相比总量下降了23.63%。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下降了35.19%;家用机械类投诉下降了32.14%;百货类投诉上升了3.37%;房屋及装修建材类投诉下降了30.51%;服务类投诉下降了24.78%。 本季度消费投诉的主要特点: 一、合同类投诉较去年有大幅上升。 本季度的营销合同类投诉较去年有很大程度的上升,去年同期合同类投诉2起,而今年上升到19起。其中投诉的内容主要集中在装修及装饰材料方面。 消费者崔女士于2010年3月31日与某装饰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双方约定于7月1 日前完工并交付使用,但到了9月份,该装饰公司还是未完工。后经市消协调解,该装饰公司答应负责完工并出具质保书,并给予崔女士扣尾款2000元作为补偿。 消费者吴女士于2009年10月11日在东源美家乐某地板经销处订购了地板,当时就付了定金8000元整。但现在需要铺地板了,不但找不到人,打电话也没有接,要求铺地板或退款。后经市消协调解,给予退款8000元,消费者表示满意。 二、百货类投诉略有上升。 本季度,我会共受理百货类投诉92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37%。其中食品类投诉比去年多出17件。 消费者刘先生在我市的某超市购金松牌开心果一袋,价格为45元,打开以后,发现里面竟然有头发,觉得很气愤,投诉到雨山消协。雨山消协接投诉后,立即与商家联系,并根据有关规定,赔偿了消费者450元,消费者表示满意。 2010年7月,70岁的梁大妈在某保健品有限公司购买了价值几千元的小西纳豆巴西菇胶囊,在吃了一盒半之后,就觉得不舒服住院了。其家人找到商家,要求把剩下的保健品给退掉。但商家不同意。后消费者投诉到花山消协,经过花山消协的多次协调,商家最终同意退货。 在此,我们提醒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消费者,要谨慎对待那些健康讲座、熟人推销、免费体验等活动,这都有可能是保健品推销陷阱;在发现有人使用以上手段推销保健品时,要及时拨打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并且,有病要到正规医院治疗,不要“病急乱投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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