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消费者协会二○一○年第二季度受理投诉情况分析
2010-6-29 来源:马鞍山市消费者协会 作者:张艳红 浏览:2781
今年第二季度,市、县消协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64件,其中当涂县消协受理17件,花山区消协受理10件,雨山区消协受理8件,金家庄区消协受理0件。本期解决16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05万元,接待来访、接受咨询10000人次。
从投诉问题性质看,反映质量问题的投诉占投诉总量的66.46%;安全类问题占投诉总量的3.05%;价格类问题占投诉总量的18.9%;计量问题占投诉总量的2.44%;假冒及虚假品质表示占1.22%;其他类问题占投诉总量的2%。
从投诉商品类别看,家用电子电器类问题占投诉总量的27.44%;家用机械类问题占投诉总量的5.49%;百货类问题占投诉总量的14.02%;房屋及装修建材类问题占投诉总量的13.41%;服务类问题占投诉总量的39.63%。
本季度投诉与去年同期相比总量下降了67.84%。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下降了77.67%;家用机械类投诉下降了68.97%;百货类投诉下降了65.12%;房屋及装修建材类投诉下降了69.44%;服务类投诉下降了63.07%。
分析本季投诉主要存在以下热点:
一、汽车投诉增多
近年来,随着汽车大量进入百姓家庭,汽车消费投诉案件的数量也呈快速增长趋势。
消费者赵先生于2010年2月份在我市某家汽车4S店购车一辆,一个月后,车门开裂,要求商家赔偿或退车。后经市消协调解,被诉方同意换门并补偿投诉人6-7次保修。
消费者李女士于2010年元月购买一辆新车,后发现化雾器不起作用。春节过后,店方从其它车上拆备件给予解决了。现消费者要求店方增加几次免费保养。后经市消协调解,该店店主继续向总店反映消费者的诉求,并承诺客户在以后的维护保养给予一定幅度的优惠。
在此,马鞍山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
㈠、选择车商须谨慎。尽可能选择规模较大的汽车专营店或大型汽车交易市场。汽车在保修期内必须到正规厂家的4S店或特约服务站进行维修保养。
㈡、签订合同须全面。购车合同内容要具体明确,首先应明确车型、价格、购买日期、提货日期、质量责任、“三包”详细内容等具体条款;另外,售后服务条款要完备。节后购车的车主朋友要注意,现在大多4S店的货源情况已得到缓解,提车周期较短,应防止经销商忽悠准车主用当月到店的车,与其他车主交易赚取提现加价差额。在买车下订时,一定要注意“定金”、“订金”含义不同。
㈢、提车试驾须仔细。一看外观,由于车身会有灰尘,提车时要仔细检查车漆的颜色是否一致、车体是否存在划伤等;二点配件,备用钥匙的数量、备胎的状况等均应认真核查;三查机械元件,如底盘是否有过磕碰的痕迹、所用零件的新旧程度等;四看内饰、装潢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
㈣、解决争议须及时。妥善保管购车凭证,发生消费纠纷时解决的途径要明确,书面协议应尽可能具体、详细并且责任分明。当发现车辆质量问题时,应及时与经销商沟通协商,或向消协等有关部门反映。
二、警惕“山寨”手机吞钱
近来,市面上出现了很多功能齐全,外形精美又价格低廉的“山寨”手机受到消费者青睐的同时,其低劣的质量和暗藏的陷阱,却让消费者苦不堪言。
近日,我市消协就收到一起山寨机投诉,投诉山寨机是一个“吸钱机器”,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就莫名其妙的花去了700元话费,其价格都已经超过了其手机本身的价格。据了解。许多“山寨手机”已经悄悄内置了各种短信订购或彩信下载等收费业务,消费者购买后一不小心就可能会被偷偷扣掉高额包月信息费或上网流量费。市消协在此提醒消费者,尽可能购买行货手机,手机维修也要去厂商认定的正规维修点。同时,在使用手机时,一定要谨慎对待内置的业务,防范恶意骗费,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