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鸠江区消费者协会召开二届二次常务理事会
2010-4-30 来源:鸠江区消协 作者:郑宏年 浏览:5429
2010年4月7日下午,鸠江区消费者协会在区工商分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了二届二次常务理事会,赵宏、杨泽洪等十名常务理事参加了会议。秘书长郑宏年主持了会议。芜湖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李光萍应邀参加了会议。区消协副会长彭朝忠在会上汇报了二届一次会议以来鸠江区消协工作情况,他说:五年多来,鸠江区消费者协会在区委、区政府的热情关怀下,在市消协和区工商分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职能,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指导消费者科学消费,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鸠江区消费者协会已经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成为社会监督的重要力量,成为反映群众呼声,为消费者办好事、办实事,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的重要的社会组织,得到了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和消费者的广泛好评。五年多来,鸠江区消协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47件,投诉解决率为98%以上,接受咨询服务700余人次,为营造我区良好消费环境作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为了落实市消协工作的部署,鸠江区消费者协会在鸠江区范围内从06年开始,设立了11个分会(五个办事处、五个工商所、长江市场园)。分会设立以后,加强了自身组织建设,完善了“一会两站”维权网络建设体系,在全区范围内,设立了31个村投诉站、10个社区投诉站、22个12315企业联络站,挂设站牌匾63块和各种规定、投诉程序等牌匾189个,并按“六个一”标准进行了规范,有力地扩大了维权宣传,提高了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每年鸠江区都组织声势浩大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自2005年以来,区消协先后围绕中消协提出的“健康维权”、“消费与环境”、“消费和谐”、“消费与责任”、“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成功地组织开展了5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规模和影响越来越大。纪念活动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区工商分局、市质监局直属分局、区卫生局、区物价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建委等单位和有关协会都积极参与,带着展板、派出人员现场接受投诉、咨询,向消费者宣传《消法》、《条例》、《产品质量法》等法规和卫生常识,介绍真假商品的识别方法和商品知识,免费发放年主题宣传资料和消费指导材料,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普遍欢迎。5次315活动,采取集中与分散并行,在四褐山、湾里月牙路市场、清水街道、长江市场园、原茶城市场共发宣传资料1、5800余份,现场接待咨询1000余人次,使“315”成为备受社会关注的消费者节日。总结每年的“315”活动的举办的经验,首先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历年活动区政府转发文件,分管区长任总指挥,各部门积极协作,使“315”活动由区工商分局一花独开,变为各部门百花齐放,有力地表明了我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在全社会普遍参与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
正因为区消协的积极努力工作,从2004年起,三届连续6年被市消协评为先进单位,2006——2007年被省消协评为先进单位。
当然,区消协工作中我们感到还有一定的难度和不足,全社会的关注重视消费维权程度还不够,比如我们建立的投诉(联络)站,没能达道维权预期效果。
鉴于原会长张涤非同志辞去区工商分局局长职务,因此不宜再担任鸠江区消费者协会会长职务。会上选举现任鸠江区工商局局长毛诗清同志为鸠江区消费者协会会长。选举结束后,毛诗清会长作了讲话,他强调,一要努力完成市消协、区工商分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二要做好《消法》《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树立为消费者服务思想,做好消费投诉受理工作,把消费者的损失降到最低点。三是积极推进“一会两站”建设,把此项工作做细做实,使“一会两站”在全区真正发挥作用。
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李光萍作了重要讲话;一是要求区消协今后同各理事单位多联系,交流各职能部门和单位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相互配合,做好消费维权工作。二是在新形势下维权工作要有新思维、新手段。维权队伍要年青化、知识化、科学化。思想要有新转变,要把维权工作向调解前移。三要加强社会监督,围绕政府工作加强对食品安全、农资、化肥、农药市场监管,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四是为把维权工作向基础延伸、减轻农民维权成本,大力推进“一会两站”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