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四期《简报》
2010-3-16 浏览:2944
消费者协会简报
四
(总第250期)
2010年3月15日
3.15纪念活动
3.15纪念活动丰富多彩 热闹非凡
3月15日上午,铜陵合百商厦广场、长江路工商银行门前是全市开展“3.15”纪念活动设置的两个主要活动场所。当天上午,合百商厦广场一派节日气氛,广场彩旗飘扬,2个彩虹门矗立广场两边,4个彩色气球悬挂着“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等标语在广场上空随风飘荡。广场一角搭建的舞台是由铜陵市工商局和铜陵市消费者协会主办、合百商厦承办的“消费与服务”广场文艺演出现场。
出席“3.15”纪念活动的领导有市政府副市长叶萍、市政协副主席王纲英、市政府副秘书长黄正保和市工商局局长高申其率党组成员、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王宏才等领导。演出开始前市工商局副局长洪安邦进行了致词讲话,接着是由合百商厦演出的舞蹈《爱你》,演出现场第3项内容是为获得2009年全市“12315”投诉站(联络站)先进单位进行颁奖,市政府副市长叶萍等领导为铜陵合百商厦等先进单位进行了颁奖并与他们合影留念。整场演出活动还有市联通公司、市移动公司、市电信公司和市人寿保险公司等单位参演了节目,每个节目的表演都受到了领导和广大消费者的好评。
设在长江路工商银行门前的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和受理消费者投诉点,分别有市工商局、质监局等10多家政府部门,水电气等公用企业,以及电信等部门设立的宣传咨询、服务台前吸引了众多的消费者。据统计全市各咨询点当天散发宣传材料达5万余份,接受咨询5000余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70余起,当场解决20起。
陈波
3.15纪念活动
县工商局召开2010年3•15再动员会议
3月10日下年4时,县工商局紧急召集各工商所、各相关股室召开了2010年3•15活动再动员会议。会上详细布置了3•15活动期间工商部门具体要做的各项工作。会议确定今年全县的3•15活动分七个宣传点开展,主会场设在井湖剧院,并为城关工商所、城北工商所指定了活动开展点,其它四个工商所也要联系实际把宣传、咨询点设在人员最集中处。各工商所都要在宣传、咨询点悬挂横幅,可选择几个有代表性的家电下乡企业、超市等市场主体,做一些消费宣传、展示,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局长王健康要求:各工商所要高度重视此次的3•15宣传纪念活动,各工商所长要亲自参与活动的组织安排,要组织干部加大在3•15期间的处置力度,关注农资、食品等涉及民生的举报、投诉,要将活动事项事先向乡镇分管领导汇报,赢得政府对活动支持,法规股、市场股、办公室要做好宣传资料的收集准备工作。
王玉萍
3.15纪念活动
公平交易局开展“两下乡”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3月9日,根据“3.15”纪念活动方案的安排,围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公平交易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市场专项检查活动。共检查了市区范围内的12家经营户。执法人员认真查验销售网点悬挂营业执照、“家电下乡指定店”标牌,张贴“产品告示”和“购买须知”的落实情况,检查督促经营者建立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帐制度。检查中没有发现“两下乡”指定销售网点存在违规操作的问题,也没有发现假借“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名义销售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利用“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进行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不正当有奖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借“家电下乡”名义翻新废旧家电误导、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
董振华
维权案例
车子电瓶裂缝 工商调解获赔.
1月13日,铜陵县工商局城关工商所调解了一起因电动车电瓶出现裂缝而引发的消费投诉,为消费者吴先生挽回经济损失800元。
去年11月30日,吴先生在铜陵县城一家商店购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骑了一个月后,发现电动车的电瓶出现了一条裂缝,因当时不影响使用,吴先生就没有到商家去检修。又骑了一段时间,电瓶竟然变形,致使电动车无法骑用。吴先生只好找商家,要求商家更换电动车或者全额退货。商家认为是吴先生自己使用不当造成的,向吴先生索要电动车使用折旧费300元。吴先生坚持认为,这辆电动车是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出现了电瓶裂缝,属电动车电瓶本身的质量问题,并非他使用不当造成的。双方僵持不下,吴先生便来到城关工商所投诉。
城关工商所工作人员对此事进行调查,确认吴先生投诉情况属实。工商所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耐心调解,最终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商家同意补偿因电瓶裂缝而给吴先生造成的损失800元。
焦晟
报:省工商局、省消协、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
送:有关理事单位、本省兄弟市消协、新闻媒体。
发:县(区)消协、市消协分会、一会两站。
铜陵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0年3月15日印发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