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粉内有异物 消费者获赔偿
2009-11-23 浏览:3700
奶粉内有异物 消费者获赔偿
近日,消费者王女士到长江路工商所投诉,反映在某超市购买的某品牌袋装奶粉冲泡时发现有异物,疑该奶粉有质量问题。王女士当时一共购买了3袋该奶粉,回家冲泡时发现里面有黑色杂物,怀疑有质量问题,不敢再喝了,还剩两袋未拆封。接投诉后,长江路工商所工作人员对此事非常重视,查看了王女士当天在超市的购物凭证,并与经营者取得联系了解情况。经营者认为,该品牌的奶粉在超市一直卖的很好,而且从未有顾客反映奶粉有问题,如果王女士购买的奶粉内确实存在杂物,她愿意赔偿。
在经营者、消费者均在场的情况下,长江路工商所工作人员现场拆封王女士当天购买的一袋该奶粉进行冲泡,结果发现冲泡出来的奶粉内确实有细小的黑色物质,而奶粉的状态、气味未发现异常,同时,该所工作人员立即将情况向市疾控中心反映,疾控中心负责人表示他们只针对奶粉的成份进行检测,如果存在肉眼能看到的杂质,那肯定是不合格产品,这种情况不属于检测范畴。经过协调,最后经营者表示愿意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给王女士购奶粉价款的10倍赔偿。
长江路工商所 查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