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消协《简报》第五期
2009-3-20 浏览:3905
消费者协会简报
五
(总第240期)
2009年3月20日
3.15活动
2009年3.15纪念活动总结
2009年铜陵市消费者协会在开展3.15纪念活动中,紧紧围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从领导重视到贯彻落实,从组织活动到策划内容,从打假维权到服务农村,从社会效果到促进消费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据统计(含辖区),召开3.15纪念活动筹备会议13次,党政领导和各行政执法部门参加活动100余人次,召开有关活动内容开展情况的协调会17次,成立市3.15纪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3家。
一、 领导重视,精心策划
为了组织和开展好今年的3.15纪念活动,年初,市消协会长就围绕年主题提出了开展今年3.15纪念活动的总体方案、对活动内容的策划指导和领导工作。2009年铜陵市工商局和铜陵市消协联合拟定的《关于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报请铜陵市人民政府后,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叶萍很重视,对《活动方案》进行了修改,同意成立铜陵市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小组,并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还撰写了纪念文章,标题是《积极开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活动,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的消费维权工作》在《铜陵日报》上进行了发表。在3月15日那天,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等领导都亲临现场进行了指导和慰问。
二,组织落实,责任明确
为了保证3.15纪念活动能够顺利进行,市工商局局长、市消协会长亲自担任“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人,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和市消协等23家为成员单位,市工商局调研员张铜生担任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主任,公平交易局局长和市消协秘书长负责具体落实各项活动。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安排的17项活动内容,全部进行了责任分工。如:开展家电下乡商品打假专项行动、全市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行动和广场文艺演出活动等内容,责任单位为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商品展示活动的组织和联系工作由工商局市场科负责,现场法律法规宣传和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的落实由工商局法制科负责,召开动员会、整个活动的组织、落实和与各单位的协调工作都由市消协负责。县(区)消协和市消协分会结合实际,也成立了领导小组,各项活动能够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三、突出主题,内容丰富
今年3.15纪念活动的每项活动都开展的有声有色,异彩纷呈。
3月15日当天,恰逢周日,天气晴朗,设在铜冠商业广场的主会场,彩旗飘扬,3个彩虹门在广场显眼位置,4个彩色气球悬挂着“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等标语在广场上空随风飘荡。以“消费与发展”年主题为背景的广场文艺舞台设在铜冠商业广场中央,一些企业、商家在该广场周围开展商品展示和服务活动,衬托出节日气氛。上午9点整,2009年3.15纪念活动仪式正式开始。活动仪式上,首先,市政府叶萍副市长、市人大吴政发秘书长、市政协经济委何俊林主任、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凤为友等领导,市工商局局长高申其率党组成员和调研员、以及市烟草专卖局等10多家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登上舞台,与广大消费者见面。仪式第二项内容,由市工商局副局长洪安邦代表3.15纪念活动组委会致词,接着由出席3.15纪念活动的各位领导为获得安徽省第七届“诚信单位”的10家企业进行了颁奖。最后,随着铜官山区政府选送的舞蹈《在希望的田野上》正式拉开了广场文艺的序幕,丰富多彩的10多个广场文艺节目都获得了台下观众的一片喝彩。
结束了铜冠商业广场的仪式,领导们又来到铜都广场商品展示区和合百广场等活动点进行指导和慰问。设在铜都广场的商品展示和服务活动,是为了切实把“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宣传好,增强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发挥消费拉动经济的作用而开展的,活动受到了消费者的喜爱,不断有消费者前来光顾。领导们来到铜都广场商品展示区饶有兴趣地观看了一些企业所展示的商品和服务内容,并且还为商品展示活动进行了剪彩。3月15日当天,共设立文艺演出、商品展示、法律法规宣传等内容的广场4处,广场文艺节目20余个,铜冠商业广场和铜都广场参与商品展示的企业52家,现场悬挂横幅50余幅,散发宣传材料2.5万余份。市工商局、市消协(含辖区)当日现场受理投诉70起、当场解决20起,解答消费者咨询700余人次。
当天,市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物价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烟草专卖局、文化节、旅游局、行政执法局和市消协设立的宣传咨询台前吸引了众多的消费者,有投诉、有咨询、有要宣传材料,据统计各单位当天散发宣传材料达3万余份,接受投诉、咨询2000余人次。
3月13日,由公交局牵头组织市烟草专卖局、质监局、卫生局、药监局等部门,在海螺水泥厂集中销毁了一批假冒中华、玉溪、皖烟等香烟,假冒各类食品、保健品,假冒各类中、西药品,黑心棉等伪劣商品,货值近100万元。
由公平交易局牵头,“12315”申诉举报中心和市消协参加,邀请全市20余家投诉站代表,以改善环境促进消费为主题,结合维权实践,广泛进行经验交流,探讨维权难点、热点、消费者投诉集中的问题。在开展家电下乡商品打假专项行动中,公平交易局执法人员查处了1起涉嫌虚标价格的违法案件,目前该案正在调查取证当中。
铜陵县消协今年的3.15纪念活动,突出以服务“三农”为原则,通过“家电下乡”、“优质种子下乡”、“惠农政策下乡”、“红盾护农保春耕”和开展“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等活动,既丰富3.15纪念活动,也实实在在地为“三农”服务。组织4辆宣传车,6辆送家电下乡的车,由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烟草专卖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参加,深入基层工商所,农村“一会两站”参与互动,行程遍及全县乡镇、行政村。此次活动,共向农民散发宣传材料2万余份,送去家电200余台、优质种子4000公斤左右,方便农民消费者选购。同时指导农民消费者在购买农资时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如:购买农资时要看清“一证一卡”(产品合格证、服务承诺卡),深受农民消费者的欢迎。
郊区消协一方面将活动深入社区“一会两站”,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一方面开展了销毁假冒伪劣商品行动。辖区
横港工商所开展以“消费与发展”为主题的消费维权、服务、法律进社区宣传活动,受到了社区广大居民的欢迎,并向他们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接待消费者咨询20余人次。
铜山工商所召开有镇领导、各村、社区、中小学和企业代表负责人参加的,以3.15年主题和纪念活动有关内容的座谈会。会上,工商所汇报了2008年在市场监管、消费维权和为各类经济主体提供服务等方面的工作,简要介绍了2009年工作安排以及“消费与发展”主题的3.15活动安排。大家畅所欲言,表示今后仍一如既往地为消费者服务,为创造一个公平、安全、和谐的市场环境服务。
铜官山区消协本着“走进社区、贴近群众、讲究实效”为宗旨,突出抓好宣传点,普及法律到社区。今年3.15纪念活动,铜官山区消协重点负责设在合百广场的分会场,以及苏果超市等场所的宣传点,领导带头宣传,深入宣传点、深入社区,向消费者宣传,解答消费者的问题。除了搞好宣传外,铜官山区消协还组织人员对农贸市场、超市等场所进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检查,以确保消费者节日的消费安全。
铜陵商城消协分会通过组织开展“消费与发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也重点宣传食品质量安全、食品市场准入等内容。对消费者关心和提出的问题,组织人员开展市场专项检查,重点对集贸市场的肉食品、家禽等进行检查,确保市场销售商品的安全。
蓝天商城消协分会以重点宣传年主题为内容,狠抓食品安全质量,坚持人员早班制度,对进场肉食品严把索证索票关,确保消费者购买肉食品的安全。
开发区消协组织辖区“一会两站”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宣传《消法》、《条例》、《食品安全法》和“消费与发展”年主题的含义等内容。局长带头讲课,讲解经营者的义务,发生纠纷的处理和法律责任等内容。同时以“消费与发展”为主题内容,开展法规知识学习宣传交流会,会议总结2008年消协的工作和今年的工作安排,会上还进行了真假商品辨别指导。
狮子山区消协重点推进法律“六进”活动。辖区西湖工商所围绕消费者关心的问题,在立新市场设立宣传咨询点,进行法制宣传、现场咨询和受理投诉等活动,同时对返乡农民工创业方面给予专门的宣传指导。
直属消协分会通过在中南大市场设立“3.15咨询台”,向消费者以及过往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和消费者维权知识。
四、强化宣传、注重效果
今年3.15纪念活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都分别开辟专栏、专刊、专访给予宣传,从宣传年主题到3.15纪念活动内容都及时、准确地进行了报道,铜陵电视台《聚焦铜都》栏目还专门制作了一期“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特别节目。铜陵日报为消协提供的十大行政执法案件,专门安排一版报纸进行刊登,此外,对3.15纪念活动开展的各项活动和内容都给予了及时报道。铜陵广播电台先后几次对宣传年主题和3.15期间的有关活动进行了报道。由监察室牵头组织的3月13日《行风热线》上,不断有消费者打电话咨询,获得了很好的评价。各级工商、消协在宣传方面同样投入了很多人力和时间,更好地使社会和消费者了解今年开展3.15纪念活动的目的、意义。
维权在线
市消协成功处理一起消费者群体投诉
2月2日上午,市消费者协会接到旅客李先生等人的求救电话,由于车辆班次延误,他们几十名购买的8时30分前往杭州的车辆一直未进站,旅客被滞留在长途汽车站,十分焦急。
消协工作人员接到这起群体投诉后,立即与市运管部门及长途汽车站进行联系,必须想方设法安排车辆,尽快让滞留旅客尽早上车。经过半个小时的努力,汽车站调运了车辆,使旅客们全部上车,汽车向杭州方向驶去。
铜港工商所圆满处理一消费投诉
2月17日,消费者沈某来铜港工商所投诉,她于2008年12月27日在某家具城内购买的一款布艺沙发,价值960元,使用一个月后出现质量问题,要求商家退货得到拒绝后,请求工商所予以协调解决。该所工作人员经过调查,沈某反映情况属实,通过协调,商家同意退货,扣去折旧费260元,共退给消费者700元。
曹艳
报:省工商局、省消协、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
送:有关理事单位、本省兄弟市消协、新闻媒体。
发:县(区)消协、市消协分会、一会两站。
铜陵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09年3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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