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眼中的16条“消费潜规则”
2009-3-18 来源:马鞍山市消费者协会 作者:张艳红 浏览:2905
马鞍山市消协根据省消协皖消协字(2009)005号文件精神,积极组织消费维权专家、消费者志愿者和消费者代表参加了会议。经过认真讨论,最后,16条典型的潜规则“浮出水面”。
这些潜规则涉及商业销售、餐饮住宿、旅游娱乐、装修物业、保险金融、手机维修等行业。它们分别是:保险公司“无限”免责;包月上网要承诺当老用户;宾馆酒店中午12点前不退房要加钱;消毒碗筷要另外收费;食品生产日期与标注日期不符;娱乐场不允许自带酒水;婚纱摄影要底片必须另外加钱;老人孩子参团游要加价;特价商品不可退货;以最终解释权为商场免责;已售商品包装完整才能退换;处理商品不明示处理理由;美容健身会员卡不准退;快递以消费者签字为由免责;挂失信用卡要收费;维修手机零件以次充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