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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公布2008年度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2009-3-18   来源:马鞍山市消费者协会   浏览:3851
3月10日,马鞍山市消协发布了2008年我市十大典型消费维权案例,其中涉及食品、烟酒、药品、饮用水、商标侵权等各个方面。 一、许某非法经营假冒卷烟案件 南京人许德霞伙同刘发祥等人,从江苏购进假冒卷烟,在我市进行批发。我市烟草执法人员捣毁其藏匿的非法卷烟窝点4个,查获非法卷烟1100余条。许德霞、刘发祥因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年,处罚金2万元和1.5万元。 二、陈某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卷烟案件 陈金朝在金家庄矿内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卷烟,2008年初,市烟草局捣毁其制假窝点,当场查获各类非法卷烟349.3条,案值4.36万元;陈金朝因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处罚金2万元。 三、路某违法销售八仙壮骨贴等假药案 河南人路现军从家乡购进假药八仙壮骨贴100贴、佛贴80贴、少林心脑血管病贴100贴,去年3月到我市销售。我市药监部门依法没收其违法销售的药品;没收违法所得120元;并处罚款880元。 四、柳某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案 辽宁人柳某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于2008年9月5日,在我市以所谓“中华糖尿病康复学会”名义开展糖尿病讲座,销售药品心脑清软胶囊、天杞补肾胶囊。柳某违法销售药品的行为,被我市药监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并处罚款1000元。 五、吴月红销售商标侵权商品案 桐城人吴月红,在我市经营建材。她从外地购进20箱“可耐福”接缝纸带。对外销售系假冒可耐福石膏板(芜湖)有限公司商标的产品,非法经营额2500元。工商部门依法没收商标侵权的商品,处罚款2100元。 六、某保健品店虚假宣传保健食品案 2008年10月,某保健品商店销售的“金得立康胰宝糖清蜂胶玄驹软胶囊”为保健食品,保健功能为免疫调节,适宜人群为免疫力低下者。而该产品的标签和说明书上标注的保健功能为免疫调节、血糖调节,适宜人群为免疫力低下者、糖尿病患者,与实际批准内容不同。市卫生部门依法责令其停止销售,对其罚款2000元。 七、六家农村水厂违反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案 市卫生部门2008年对“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工程新、改、扩建水厂项目”的各家农村水厂进行了检查,并对水厂的出厂水、末梢水的水样进行抽检,发现有6家水厂出厂水和末梢水菌落总数指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卫生部门依法对6家水厂分别给予责令改正、罚款2000-3000元的处罚。维护了农民的饮用水安全。 八、某社区卫生服务站任用无处方权人员从事诊疗活动案 2008年8月15日,患者张某在某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输液后,出现意识不清、抽搐等不良反应, 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患者张某8月13日和15日因发热两次到该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某主诊医师在两次诊疗活动中分别为患者张某开具了内科处方2张。该医师未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取得处方权违法开展诊疗活动,市卫生部门对该社区卫生服务站罚款3000元。 九、某娱乐城经销侵权啤酒案 市某娱乐城于2007年底,采用回收瓶灌装啤酒的方式,在其娱乐城内经销假冒的“科罗娜特级”进口啤酒,工商部门依法责令其停止经销侵权酒,没收侵权啤酒80瓶,并处罚款8160元。 十、汪命军销售以假充真“五年口子窖”白酒案 汪命军销售以假充真“五年口子窖”白酒,所售白酒包装铁盒属于二次包装,另盒底生产日期与奖卡日期不符,为假冒“口子窖”产品。市质监部门依法没收以假充真白酒,处罚款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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