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2月27日,芜湖市政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第七次办公会议暨市消协四届二次常务理事会在市工商局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志鹏主持,市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研究部置了芜湖市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事宜,听取了市消协2008年工作及2009年工作安排,筛选了《2008年度消费者投(申)诉十件典型案例》,会议还以鼓掌的方式通过了有关人事调整事宜,并对2009年“消费与发展”年主题进行了宣传。
芜湖市消费者协会会长、市工商局局长周光在讲话中指出,2009年是特殊的年份,中消协提出的“消费与发展”年主题非常切合当前的国际国内形势。他要求,2009年“3.15”活动,要紧紧围绕中消协提出的“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充分发挥市消费者协会和各行政执法部门的组织优势和职能作用,创新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管举措。在丰富活动载体、创新宣传模式、强化部门配合、提高工作效率上下功夫、做实事,使消费者的投诉得到更方便、更快捷的处置,使“消费与发展”年主题活动真正发挥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提高消费信心、构建消费和谐、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使消费者协会真正成为政府与消费者之间沟通的桥梁。他强调,市消协一要强化与市各有关单位的沟通,加强配合,实现资源共享;二要借鉴外地先进经验,适时组织人员外出考察学习;三要加大创新力度,尤其是要拓展消保维权的宣传模式,着力提高消费者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芜湖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志鹏在讲话中说,2008年,芜湖市消协紧紧围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大胆创新,各项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充分发挥了消协的职能作用,扩大了消协的影响。2008年市消协被中消协评为宣传年主题先进单位和消费维权先进单位。他指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方面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他要求,一是消费维权是一项老百姓普遍关心的民生工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此项活动列入议事日程,依据各自的职责安排好今年的“3.15”纪念活动。与会人员回去后,要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汇报会议要求,并根据实施意见制定各自的活动预案。二是各单位要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紧紧围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加大对食品、药品、农资等重点市场的监管,切实改善消费环境;创新消保维权模式,妥善处理消费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农民消费,拉动生活消费,促进经济发展。三是各单位在今年的“3.15”纪念活动中,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宣传上,创新宣传手段,丰富宣传载体,着力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此次会议的召开,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了齐抓共管消保维权工作的浓厚氛围,为2009年“3.15”纪念活动的圆满成功奠定了基础,为2009年消保维权工作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