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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法规培训 提高消费维权工作水平

2008-11-19   作者:鸠江区消费者协会   浏览:3439
为提高鸠江区消协“一会两站”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日常工作中调解消费纠纷、处理问题的能力,11月14日上午9时,鸠江区消费者协会在区工商分局三楼会议室举办了“一会两站”负责人法律法规培训班。参加会议的有芜湖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李光萍,鸠江区工商分局局长、消费者协会会长张涤非,区消协副会长彭朝忠、潘俊田,秘书长郑宏年等同志,区各消协分会会长、部分投诉(联络)站站长计三十余人。 会议由鸠江区工商分局副局长郎忠喜主持。会上下发了芜政办(2006)25号《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关于在全市建立一会两站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规和文件。

会上,首先由市消协秘书长李光萍同志讲解了“一会两站”的含意、“一会两站”的工作职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背景、消费者的权益、经营者的义务、法律责任,消费纠纷解决途径以及商品“三包”规定中要掌握的核心问题等,使参加培训的人员明确了责任和今后工作中应掌握的原则以及工作方法。特别是结合案例讲解消费者的权益和经营者的义务,使参加培训人员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规教育。明确了消费维权工作的重大意义以及今后工作目标任务。 鸠江区消协副会长彭朝忠同志结合本区消协投诉案例讲解了做好受理、调解消费者投诉工作,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

最后,区分局局长、消协会长张涤非同志在培训班上强调:消费者保护工作十分重要,它涉及到我们每个人。他从“三软、三硬”提出了对“一会两站”工作人员的具体要求。他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件软工作、但它是硬任务;是调解消费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是软体系、但它应有硬支持;必须有工商部门等执法部门的支持、有政府和社会的财力支持、有广大消费者的支持,才能顺利的开展工作。是软岗位、但应有硬指标;要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必须有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目标任务和考评制度来保障。要按照市工商局局长、市消费者协会会长周光同志在市消协换届工作会议上要求的;全力打造咨询服务体系、社会监督体系、权益救助体系。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使消费维权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总之,要靠我们,靠“一会两站”工作人员共同努力,做好农村消费维权工作。 通过学习培训,使与会人员提高了认识,明确了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方法和要求,提高了“一会两站”负责人的业务水平,为以后的消费维权工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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