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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产品消费情况调查报告

2008-11-18   来源:寿县消费者协会   浏览:5118
为进一步了解我县化肥消费情况,为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提供可靠的化肥质量和服务信息,加强对化肥市场的管理,我们组织开展了“化肥消费问卷调查”。全县完成有效问题调查样本100份。调查显示:农民渴求有更好的化肥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具体情况如下: 一、 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在调查的100户农民中:高中文化10人,占10%;初中文化44人,占44%;小学文化46人,占46%。年龄20—73岁。男性85人,占85%;女性15人,占15%,家庭平均人口4.5人。 二、农民对商品知识和广告真伪的反映 (一)八成农民不大明白购买化肥的知识 调查显示:了解购买化肥一般知识的有13人,占13%;不大明白购买化肥知识的有82人,占82%;比较了解购买化肥知识的有5人,占5%。 (二)多数农民对化肥广告基本可信 对化肥广告持可信的有28人,占28%;基本可信的有66人,占66%;不可信的有6人,占6%。 三、农民对购买化肥途径的选择 到农推站购买化肥的有5人,占5%;到供销社购买的有11人,占11%;到个体经营户处购买的有84人,占84%。 农民反映,个体经营户销售点较多,距离近,购买方便,经营灵活,价格有商量余地。但对个体经营户销售的化肥质量心里无底。 四、农民对化肥质量的反映 (一)八成农民对化肥质量的反映一般 对购买的化肥质量反映好的有14人,占14%;反映一般的有84人,占84%;反映差的有2人,占2%。 (二)有近十分之一的农民在购买或使用化肥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五、农民对处理消费纠纷的选择 选择与经营者协商的有4人,占4%;选择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的有6人,占6%。 六、农民对化肥质量、售后服务存在问题的建议 (一) 原因 1、一些生产企业原料把关不严,管理不善,或“恶意”追逐利润,导致化肥产品质量不好。 2、少数企业故意掺杂使假。 3、有的企业、经销商用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4、一些经营者特别是个体经营户缺乏必要的依法经营知识。 (二) 建议 1、有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对不讲质量,以次充好,只顾赚钱,欺骗农民的经营者,要严肃查处,严厉打击。 2、严把化肥市场准入关,杜绝质量低劣的化肥特别是假冒化肥进入市场坑害农民,切实保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增强企业生产的化肥以及经销者销售的化肥质量的透明度,建议对出售的每批(宗)化肥须随货给农民质量保证信誉跟踪卡,即从生产、销售、直至使用的情况及售后服务有全程跟踪和记载,便于农民监督、投诉。 4、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资质量管理体系和监测体系,一方面以提高化肥质量,另一方面对农民提出的化肥质量问题,能加以及时检测认定,有利于纠纷的处理。 5、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化肥和坑农害农的事件要及时曝光,让不法经营者在农村没有市场。 6、要求有关部门和消费者协会要更加广泛深入地向农民宣传消费维权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农民依法维权意识,同时多向农民传授化肥知识,增强农民的自我保护能力。 七、消费者协会的建议 为了切实保护农民对化肥消费的合法权益,我们呼吁: 一是化肥生产企业要切实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合格的化肥产品,经销者不要销售假冒伪劣化肥,确保产品质量,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是化肥经销者要严格执行化肥市场准入制度,对无进货、销售台帐的要限期建立,同时严格执行化肥进货查验制度,更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化肥。否则,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三是有关农技服务部门要加大对农民技术的服务力度。农民十分渴求化肥方面的鉴别、使用知识,农技服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切实为农民提供有效的服务和指导。 消费者协会仍要继续把维权的重点放在农村,要充分发挥“一会两站”的作用,广泛开展商品知识宣传和维权方法的宣传。由于相当部分农民缺乏必要的化肥知识、防假、防伪能力及相关的法律知识,在不法经营者面前很容易上当受骗,而且农民在购买化肥时没有索要发票、凭证的习惯,一旦出现纠纷,维权工作的难度相当大。加之,化肥鉴定费用高,农民缺乏经济实力去验证取证。因此,作为消费者协会组织,要进一步完善和建立深入到农村的消费维权网络,充分发挥基层消费者协会分会、投诉站的作用,切实做好保护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 寿县消费者协会 调查人:张强、祝淦、杨辉 王辉、王文彩 二〇〇八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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