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阜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首 页|维权动态|放心消费创建|组织·人物|理论研究|消保委公告|消费警示
颍州区消保委颍东区消保委颍泉区消保委临泉县消保委太和县消保委阜南县消保委颍上县消保委界首市消保委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阜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维权动态

太和县消协:太和县开展公用企业社会监督工作

2008-11-17   作者:太和消协   浏览:2981
11月11日,太和县消协召开各公用企业负责人会议,安排部署对企业的社会监督工作。 会上,消协人员组织大家学习了《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有关内容,下发了《关于开展公用企业社会监督工作的通知》。根据会议安排,此次社会监督活动时间为11月10日——30日,监督对象是电力、自来水、邮政、电信、移动、联通、铁通、有线电视、人寿保险、人民医院、中医院等11各公用服务行业。监督形式:明查与暗访调查问卷相结合。监督内容:1、明查内容:贯彻“一法一例”情况:要求各单位于11月20日前,将今年以来宣传贯彻落实《一法一例》的总体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到县消协。汇报材料主要包括:《一法一例》宣传情况;向消费者、服务对象的承诺内容;受理消费者投诉与消费者和解情况;为消费者排忧解难的具体事例等。2、暗访和调查:活动期间,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将组织人员,对上述单位与消费者相关的工作内容,面向消费者进行暗访和发放调查问卷,调查问卷分9各行业,按照“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售后服务”、“投诉处理”五个方面,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选项;后面单项选择有“是否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权益是否受到过侵害”、“是否投诉过”三个方面,总共八个方面的内容。 活动结束后,对调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向被调查单位通报情况。发现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轻微的,向有关单位发出整改意见,敦促整改;经过调查核实发现有违法行为的,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并向其业务主管部门通报。 县工商局副局长翟颖军以及县监察局领导到会并讲了话。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