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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企业自律 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2008-11-5   作者:芜湖市消费者协会   浏览:3805

为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认真落实省消协制定的《关于加强以和解促和谐工作意见》,进一步帮助各“诚信承诺企业联盟”建立和完善消费争议和解制度,2008年11月4日下午,芜湖市消费者协会在市工商局七楼中会议室举办了安徽省“诚信承诺企业联盟”和解员法律、法规培训班,会议由市消协秘书长李光萍主持,全市部分“诚信承诺企业联盟”负责人或和解员参加了培训。 会上,李光萍秘书长再次介绍了省消协建立全省“诚信承诺企业联盟”的必要性以及这次举办培训的目的。她说,和解就是指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合理解决问题的态度和诚意,通过摆明事实,交换意见,从中找出双方接受的办法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中国消费者协会制订了《良好企业保护消费者利益社会责任导则》的有关规定,目的是更好地督促企业加强自律,自觉承担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及时化解消费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省消协为落实中消协“消费与责任”年主题,进一步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34条的规定,促成企业与消费者的和解,在全省推进省诚信承诺联盟入盟单位,并制定出《关于加强以和解促和谐工作意见》,指导企业做好建立和完善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同时宣传企业产品,树立企业形象。通过培训,帮助大家进一步规范企业和解工作,目的就是要在我市营造和谐诚信的消费环境。

接着,市消协徐涌副会长给企业和解员讲解了《消法》和《关于加强以和解促和谐工作意见》,他根据自己多年来调解消费纠纷的经验,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的九项权益和经营者的十项义务,并结合平时维权工作的经验,以具体的案例以案说法,生动形象,使培训者入脑入心地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律、法规教育,初步掌握了消费争议的解决办法,如何受理消费者投诉,对企业基层工作人员在今后解决消费纠纷工作中有着一定的指导意义。

最后,他又向培训人员传达了省消协《关于加强以和解促和谐工作意见》,介绍如何做好与消费者和解工作程序,并辅导培训人员如何填写和解的有关表格。参培人员认真听课,并认真做好笔记,有的企业在会后还和徐涌副会长进行了交流,更深入的学习如何化解消费纠纷。 通过这次学习培训,使与会人员提高了认识,深知企业和解工作的重要性,同时也规范了企业和解的工作程序,培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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