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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锦旗一片情

2008-10-27   来源:六安市舒城县消协   作者:惠家才   浏览:3642
2008年10月6日上午,国庆长假后第一天上班,大家都在为多日来积攒的工作而紧张地忙碌着。忽然,县工商局的大门口爆竹轰鸣,礼乐暄天,吸引了所有忙碌的人们。正当大家怀着好奇的心情想探个究竟时,只见在一队礼乐手的簇拥下,两个人抬着一面鲜艳的上书“消费者的保护神”的锦旗径直向工商局大楼内走来。 原来是本县万佛湖镇水产养殖户毛世稳因为治鱼病造成鱼大面积死亡,县工商局、县消费者协会倾情出手,成功使其获得赔偿,而特意登门致谢的。 2008年9月19日中午,家住万佛湖镇梅岭村养鱼户毛某发现其养殖的15亩水面的大水塘鱼情异常。他立即用电话将现场情况向有关技术人员反映,经诊断为出血病。随后,按照技术人员的推荐,毛某托人从城关某畜牧水产服务部购回一箱北京某公司生产的非药品水质改良剂,于当日下午施用。20日早晨,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全塘鱼死亡约5000斤,损失惨重。 县消费者协会21日早晨接到毛某电话投诉,立即约请县畜牧水产局有关技术人员一同前往出事鱼塘现场进行现场查看。在收集现场资料以后,经技术人员分析判断,导致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水塘水源是地下水,水温低,氧含量少;施药时天气闷热;发现问题后未能及时采取增氧、换水等补救措施等,但其导火索是使用了非药品的水质清洁剂。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县消协多次与经销商沟通,取得了经销商的积极配合,找来了合肥市批发商和北京生产厂家协调处理。28日,投诉方毛某、被投诉方经销商袁某和第三方即厂家代表,在县消协的主持下,历时3个多小时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被投诉方补偿投诉方1000元,第三方即厂家补偿投诉方8000元,共计9000元,当场兑现。一场伤农事件终于得到圆满解决,当事人各方都对县消协工作人员的不厌其烦、认真负责精神表示由衷敬佩,特别是投诉人毛某在接到赔偿款时就激动地说:“我要送你们一面大大的锦旗。” 维护消费者权益,特别是农民的利益,是工商、消协的应尽职责。我们的正常履职,却得到了消费者的如此礼遇,这不禁使我们又陷入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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