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成功调解一起购房纠纷
2008-10-27 来源:六安市金安区消费协会 作者:奚沛源 浏览:3668
2008年6月,我协会接到消费者柏某投诉,其经我市一中介机构介绍购买贲某市区某小区2单元501室二手住宅房,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一份,,约定房屋状况、价格、付款方式、费用情况及相关的违约责任,并注明该套房屋为框架结构(以房产证登记为准)。消费者柏某按合同约定付清首期购房款后,经实地查看发现该房并不是框架结构,认为该中介机构及售房者贲某有欺诈行为,要求我协会予以协商解决。我协会接到投诉后,组织人员进行了实地调查,并查验了市区某测绘公司出具的房产分户图,确认房产局出具房产证有误,该套二手房为砖混结构。经我会调解,消费者柏某和售房者贲某达成书面协议,将原合同所签定的交易价格33.8万元降为33万元,使得这起消费纠纷得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