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芜湖市公共服务行业服务质量满意度社会测评调查情况的分析通报
2008-10-17 作者:芜湖市消费者协会 浏览:4427
为营造科学,合理,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行为,促进企业自觉承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芜湖市消费者协会于9月中旬在市区范围内由市区各消协,直属各分会组织开展对供电,供水,供气,公交服务行业服务质量消费者满意度社会测评调查,发出问卷调查500份,收回有效问卷497份,现就此次调查情况整理分析通报如下:
一、调查方式
1、在市区范围内选择不同职业,不同区域,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的人群中进行调查。
2、采取入户调查,到公共服务行业网点和随机调查的方式进行。
二、数据资料
(一)服务态度礼仪素质方面
非常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供电 10.3% 42.6% 44.7% 2.4%
供水 9% 55.9% 33.4% 1.7%
供气 9% 56.2% 33.4% 1.4%
公交服务 3.8% 37.8% 49.4% 9%
(二)工作规范场所环境方面
非常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供电 9.9% 44% 45.9% 0.2%
供水 7.3% 46.8% 44.7% 1.2%
供气 5.6% 49% 43.8% 1.6%
公交服务 5% 38.9% 50.1% 6%
(三)资费透明宣传真实方面
非常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供电 9.6% 35.6% 49.4% 5.4%
供水 6.5% 37.8% 51.1% 4.6%
供气 9.1% 42.9% 43.2% 4.8%
公交服务 19.8% 44% 31.2% 5%
(四)承诺兑现知情权查询方面
非常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供电 8.9% 39.6% 47.1% 4.4%
供水 5.7% 38.2% 49.9% 6.2%
供气 6% 37.6% 51.3% 5.1%
公交服务 5.2% 33% 54.1% 7.7%
(五)缴费方便排队等候方面
非常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供电 7.4% 33.4% 45.9% 13.3%
供水 5.6% 35.4% 46.3% 12.7%
供气 6.2% 50.7% 31% 12.1%
公交服务 21.9% 27.8% 31.6% 18.7%
(六)投诉便利,投诉解决方面
非常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供电 8.1% 38.4% 50% 3.5%
供水 5.8% 40.8% 49.8% 3.6%
供气 6.6% 38.8% 51.1% 3.5%
公交服务 4.8% 34% 54.3% 6.9%
三、存在问题分析
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在公共服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公共服务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表现在天然气的开通,供电设备的更新,供水量的增加、管网的延伸、口径的加大,公交线路增开、车辆增多、车辆外观的改靓等方面。上述各部门做了大量地工作,极大地改善了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越来越高,这些从我们调查问卷、消费者的建议中得到了很明确地反映。同时,根据这次公共服务行业服务质量满意度社会测评调查数据显示,以上四个窗口行业被调查的六个方面总体情况反映良好,消费者对供电部门的服务态度、公交服务的资费透明宣传满意度都较高,但对于消费者不满意的原因我们也在此作如下分析通报:
(一)供电方面:资费透明度不够。由于每次抄表不留通知,用户感觉用电量不知晓;在交费大厅和供电收费网点交费情况良好,在银行交费还是比较困难,虽然银行交费网点不少,但是电脑不联网交不掉费或要跑几趟才能交掉的情况时有发生,对于年老体弱的消费者来讲,还是很不方便。
(二)供水方面:抄表虽透明度较高,但是抄表员把缴费通知帖在用户大门上,造成安全隐患,建议是否也采取用交费卡交费;在城市建设、小区改造施工过程中,经常造成水管破裂,既浪费资源又给群众带来生活上的不方便。建议供水部门要掌握好城市建设和小区改造信息,并积极采取配套措施,提供管网图纸,避免因施工而破坏管网设施。
(三)供气方面:社会上时有发生以检查维修管道、灶具为由的人上门,年龄大的消费者容易上当受骗,供气部门应加强宣传,告诉用户如何避免上当受骗。
(四)公交公司方面:公交公司的个别驾驶员服务态度欠佳;上下班高峰乘车难;部分线路班次间隔时间太长;郊区线路双休日、节假日乘车难;特别是高峰期当车上人较多时,车到站不停车甩客现象等有待整改。
(五)受理投诉方面:近年来,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以及公共服务行业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企业对于消费者的投诉,不再“讳疾忌医”,而是积极面对,寻求解决方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识明显提高。
四、建议解决策略
1、对个别服务态度欠佳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通过培训提高在岗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技能水平。针对消费者反馈的意见,相关责任部门要认真组织核查,情况属实的,定期整改。完善群众监督举报机制,自觉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2、供电,供水,供气,公交等提供公共服务的部门和单位,要增强服务意识,减少办事环节,增加服务窗口,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率。
3、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的,要按承诺规定的时限和要求,提供便捷的服务。
4、公交公司在上下班的高峰期,双休日、节假日要增加班次,减少时间间隔。
5、加强安全教育,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