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消费维权教育活动的通知
2008-9-1 来源:滁州市消协 作者:滁州市消协 浏览:3124
滁消协字[2008]16号
关于开展消费维权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消费者协会:
为进一步深化“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宣传,努力提高企业维权的自律意识和工作人员的维权能力,积极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市消协决定于8月20日——9月20日在全市范围开展广泛的消费维权宣传活动。
各县(市)区消协结合自己的特点,通过消费教育学校,在社区、学校、企业、农村“一会两站”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教育活动。在活动中重点做到“两个”结合,一是结合《安徽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实施四周年,重点宣传《消法》和《条例》的有关内容;二是结合农村“一会两站”和“安徽省诚信承诺企业联盟”建设工作,组织“一会两站”及入盟企业专兼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于9月20日前将活动方案、总结和宣传图片报送市消协。
滁州市消费者协会
二00八年八月二十日
报:市政府、省消费者协会、市工商局
发:各县(市)区消费者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