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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消费者协会二OO八年第二季度投诉情况分析

2008-6-30   作者:贾治彪   浏览:3483
阜阳市消协系统2008年第二季度受理消费者投诉482件,其中重大案件16件,已全部处理结束,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29.1万元,接待来访咨询1428人次,不予受理投诉51件,支持消费者起诉的43件,收到消费者表扬信4封。通过以上工作,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现将处理投诉情况作如下分析和通报。 一、投诉的基本情况 1、从投诉案件的类别看 家用电器类72件,占投诉总数的14.9%;家用机械类23件,占投诉总数的4.7%;百货类188件,占投诉总数的39%;房屋及装修建材类53件,占投诉总数的10.9%;服务类32件,占投诉总数的6.6%,其他商品类和农用生产资料类114件,占投诉总数的23.6%。 2、从投诉案件的原因看 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305件,占投诉总数的63.2%;因价格问题引起的投诉47件,占投诉总数的9.7%;因安全和假冒引起的投诉28件,占投诉总数的5.8%;因计量、广告、营销、合同和其他问题投诉的102件,占投诉总数的21%。 二、本季度投诉的特点和建议 1、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大大增强,本季度正值“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纪念日,通过各级消费者协会\工商行政管理、新闻等部门利用各种形式对《消法》、《条例》的大力宣传,广大消费者对《消法》、《条例》的内容有了进一步了解,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大多数消费者都能够拿起《消法》这个有力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因此,本季度投诉比上一季度投诉有所上升。 2、百货和通讯类商品居高不下 百货类商品主要是服装鞋帽。本季度受理投诉188件,因质量问题投诉的158件,占投诉总数的32.7%。通讯类商品40件,占投诉总数的8.2%,手机质量问题11件,其他通讯类商品29件。 3、对商品房的投诉仍然是热点。本季度共受理此类投诉53件,投诉主要问题是房屋交付后漏雨、墙体出现裂缝或物业管理等,这些问题处理的难度较大,建议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开发商的监督管理和教育。 4、个别售后服务单位的检测和服务受质疑。如家电类商品和移动电话出现故障后,个别售后服务单位的检测结果大多是消费者人为原因造成的,即使在三包期也不给免费维修,消费者对此意见很大,建议有关部门对此事引起重视,督促解决,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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