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山区人民政府切实履行消法、条例精神,认真做好全区消费维权工作
2008-6-17 来源:马鞍山市雨山区消费者协会 作者:屠颖 浏览:3459
近日,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区消费者协会“一会两站”和食品安全“所、村挂钩”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消协组织和社会各方面积极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消费者利益良好局面。近年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规定,雨山区相继建立了“消协分会”13个,在街道、乡镇、企业、院校等设立“一会两站”24个,以乡镇行政村为重点,全面实行“所、村挂钩”消费维权食品监管机制,在我区28个行政村建立了28个“食品安全监督站”和“12315联络站”,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延伸到辖区各个角落。但《通知》也同时指出:从现行的运转情况来看,区消费者协会“一会两站”和工商所行政村“所、村挂钩”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亟待进一步提高和规范。同时,为切实推动我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对区消协的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加强管理、规范运转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和雨山区政府办(2006)第31号文件及雨山区《消费者协会“一会两站”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一会两站”、“所、村挂钩”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予以重视和支持,区消费者协会、区工商所分会要周密安排,定期 派专人深入辖区“一会两站”、“所、村挂钩”单位,进行服务指导,督促软硬件投入,保证基层“一会两站”、“所、村挂钩”有办公场所、有工作人员、有工作制度、有工作资料。
2、主动汇报,争取支持
区消费者协会以及分会要及时将“一会两站”、“所、村挂钩”工作的困难和问题向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消费者协会报告,积极争取支持和帮助,开展工作。
3、 建立联系和反馈制度
在各个行政村设立的“一会两站”、“所、村挂钩”工作点,要切实履行以下职能:一是认真受理农村消费者的投诉、申诉和举报,并及时反馈到辖区工商所、消协分会和相关部门处理;二是切实履行监督职能,要求各位监督员及时认真地收集信息,互通信息,共同实施消费维权的监管,以更好地维护好我区消费者合法权益。
4、广泛开展宣传、加强消费维权知识培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区消费者协会要组织一定规模消费维权知识学习培训,要将设立“一会两站”所、村挂钩”工作意义,宣传到家家户户,让消费者知道,身边就有消费者维权站,随时维护自身权益。维权工作人员,要努力做好消费者投诉、申诉和举报受理登记和处理工作,消费者协会将按照上级要求对各“一会两站”、“所、村挂钩”工作实行不定期检查和年终考核,及时表彰鼓励,以发挥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