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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消费者协会二00八年第二季度受理投诉情况分析

2008-6-10   来源:六安市消协   作者:李虎   浏览:3349
二00八年第二季度,我市各级消协共受理投诉292件,解决 288件,解决率达98.6%以上;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7万余元;不予受理投诉6件;支持消费者起诉4件;接待来访、接受咨询5500余人次;共收到表扬信1件,锦旗1面;重大案件投诉3件(其中电视机爆炸1起、劣质建材1起、化妆品伤人1起,共致伤4人,造成财产损失1.8396万元);群体投诉案件3件,(其中房屋及装修建材类2件,公共事业、社会服务类和房屋装修与物业管理类各1件)。促成经营者与消费者和解32件。  现将本季度受理投诉情况简单分析如下: 一、从投诉的类别来分析  本季度所受理的292件投诉中,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90件,占投诉总量的30.8%(其中手机方面投诉有51件,占本类投诉量的56.7%);家用机械类投诉23件,占投诉总量的7.9%;百货类投诉73件,占投诉总量的25%;房屋及装修建材类投诉有37件,占投诉总量的12.6%;农用生产资料类投诉为10件,占投诉总量的3.4%;服务类投诉47件,占投诉总量的16.1%;其他商品类投诉11件,占投诉总量的3.7%。 二、从投诉的性质来分析  在各级消协受理的投诉中,质量问题方面的投诉208件,占到投诉总量的71.2%;安全问题方面和计量方面的投诉均为4件,占投诉总量的1.4%;价格方面的投诉2件,占投诉总量的0.7%;假冒问题方面的投诉5件,占投诉总量的1.7%;营销合同问题方面的投诉32件,占投诉总量的11%;其他问题方面的投诉37件,占投诉总量的5.8%。 三、从投诉的重、难点来分析 1.商品质量问题仍然是投诉的重点  本季度我市各级消协共受理质量问题方面的投诉208件,占到投诉总量的71.2%,仍是投诉的重点。今年3月18日,寿县丰庄镇花圩村村民袁某,因兴建猪舍,从本镇街道汪某的建材商店里购买了33根水泥桁条。袁某将水泥桁条运回家后,就请几位本村的村民帮忙,在兴建猪舍时,突然有两根桁条折断,只听轰隆一声,正在房顶上拉笆的两位村民随跳板一起摔了下来。房内作业的一位村民,也被坠物砸伤。袁某赶紧将受伤的村民送往县医院治疗。经检查,三位伤者中有两位伤势较轻,有一位伤势较重,后找到经销商要求给予赔偿,双方协商未果,于是投诉到县消协,经调解消费者袁某和伤者受到赔偿4500元。六安市消费者周某于2000年购买的某品牌电视机,在今年3月20日早上7时15分左右,突然起火,后经扑救,虽未造成重大损失,但整个房屋墙壁被熏黑,并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大的精神伤害。后经市消协多方努力,最终消费者获得各种补偿款人民币9000元。 2.受理投诉中遇到的难点问题  本季度,我市各级消协共受理手机方面投诉是51件,占投诉总量的17.5%,在受理这些投诉中,我们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如消费者钟某于2007年5月27日购买的手机,在保修期内,因故障已维修两次,现又出现问题,要求按照规定给予换机。但经营方以“软件升级”不能算作维修为由,拒绝换机。消费者认为不合理,故于2008年4月7日投诉至市消协。市消协认为,手机故障出现后,送到维修部排除故障,“软件升级”也是排除故障的方式之一,所以经销商应当按照“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为消费者更换新机。经调解,经销商于2008年4月20日为消费者更换了新机,消费者感到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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