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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买单后提货,消费者应谨慎对待预付款购物

2008-5-4   作者:芜湖市消费者协会   浏览:3900
近期,市消协不断接到消费者咨询或投诉,反映对看好的商品付完款后,过段时间再提货时,却被告知无货或因涨价要再加价的问题。商品范围涉及家用电器、装潢材料和家具等。08年4月7日,某消费者来电咨询,称其3月初在我市某建材店付全款预定了某品牌洁具,但商家至今未送货上门,究其原因,商家推托货在路上,并称等不了可以退货。由于货不能及时送到给其新房的装潢带来了很大不便;08年4月19日某消费者打来电话,反映其3月15日在我市某家电商场购买了某品牌的冰箱,到了约定的送货时间,商家却一拖再拖至今仍未送货,消费者打电话给商场,商家竟称无货,让消费者改换其他型号的冰箱。 针对此类现象的频频发生,芜湖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预付款购物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尽量选择到正规商场或是品牌专卖店购买所需商品,并应向经营者索要正式发票或加盖公章的购物凭证; 二、在购买所需要的商品时,尽量随买随提,防止一些商家为了获取更多利润将已售出的物品又卖给了第二人。且商品的“三包期”是从发票开具之日算起,这样可以更有效地利用“三包”来维权; 三、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如不需当场提货,应与商家以书面形式约定好送货时间和违约的处理办法,比如支付违约金或补偿金等,既可避免价格上涨带来的差价问题,也可防止厂家不再提供同类商品由此造成的损失; 四、货到后应当着送货人员的面仔细检查商品外观并及时安装调试,如有问题立即与商家或售后联系,按照三包规定给予相应的退换或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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