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消费者协会二OO八年第一季度投诉情况分析
2008-5-4 浏览:3209
阜阳市消费者协会二OO八年第一季度投诉情况分析受理情况通报
阜阳市消协系统2008年第一季度受理消费者投诉395件,其中重大案件10件,已全部处理结束,为消费者挽回损失54。37万元,接待来访5890人次,现将处理投诉情况如下分析及通报。
一、从投诉案件的类别看
家用电器66件,占投诉总数的16.7%;家用机械类15件,占投诉总数的3.7%;百货类75件,占投诉总数的18.9%;房屋及装修建材类8件,占投诉总数的2%;服务类51件,占投诉总数的12.9%;其他商品类11件,占投诉总数的2.7%。
二、从投诉案件的原因看
因质量问题的投诉339件,占投诉总数的85%;因安全问题的投诉11件,占投诉总数的2.7%;因价格问题的制度8件,占投诉总数的2%;因计量和广告问题的投诉11件,占投诉总数的2.7%;因假冒引起的投诉5件,占投诉总数的1。2%;因营销合同的投诉5件,占投诉总数的1.2%;因其他原因投诉的16件,占投诉总数的4%。
从各县(市)区的投诉数量看,差别很大,有的地方一个季度仅有几件,而三里分会专职人员虽少,却处理76件,这不能不引起各地消协的深思,查找真正的原因。希望各地消协要充分认识搞好受理投诉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受理投诉工作的领导,增强事业心和责任心,对消费者始终保持高涨的热情,切实搞好日常受理和调解工作,为努力建设和谐的消费环境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