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提高鸠江区“一会两站”工作人员的法律水平,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做好消费者投诉调解工作。8月29日上午9时,鸠江区工商分局、鸠江区消费者协会在区工商分局三楼会议室举办了“一会两站”工作人员法律培训。参加会议的有芜湖市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徐涌、鸠江区消费者协会会长张涤非、副会长彭朝忠、秘书长郑宏年及区各分会会长、各投诉(联络)站站长计四十余人。
会议由鸠江区工商分局副局长、分管消协工作的郎忠喜同志主持,市消协徐涌副会长讲解了《消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他根据平时维权工作的经验,结合案例重点分析了消费者的权益和经营者的义务,以例说法,深入浅出,环环相扣,使参加培训人员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律、法规教育,初步掌握了消费争议的解决途径,如何受理消费者投诉,对“一会两站”基层工作人员在今后的维权工作中有着一定的指导意义。

会上,下发了鸠江区政府[2006]84号文件、芜鸠工消联字[2006]95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安徽省电动自行车消费争议解决办法》等法规和文件。
最后,区工商局局长、消协会长张涤非同志作了讲话,他希望大家会后:一要认真学习《消法》和《条例》,要掌握好基本知识,要边学边干,在干中学,善于努力钻研,努力提高消费维权业务水平;二要加强与工商部门、区消协的联系,共同努力,做好农村消费维权工作。
通过这次学习培训,使与会人员提高了认识,明确了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的目的、方法和要求,达到了培训的较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