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空调维修案
2007-3-7 作者:芜湖市消费者协会 浏览:4015
2003年7月31日,一消费者在我市一家电经营部购买了一台某品牌空调,当时厂家三包卡上承诺“整机包3年,压缩机包5年”。2006年底消费者发现空调不能正常使用,经查发现是压缩机故障。由于当时销售该空调的经营部已经停业,消费者根据三包手册上的电话联系上芜湖维修点对方却告知因厂家拖欠其维修费而不提供免费维修服务,要求消费者直接联系厂家。当消费者打长途电话到浙江的生产厂家时,电话却始终无人接听。2006年12月29日,消费者向我会投诉,要求厂家履行三包义务,承担维修责任。
我们在受理此件投诉后,想方设法和生产厂家负责人取得了联系。一是要求厂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条的规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本案中销售方已经停业,厂家委托的维修部已终止服务,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则必须由生产厂家来承担三包责任。二是要求厂家按照国家《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妥善处理消费者直接或者间接的查询,并提供服务。”三是要求厂家按照《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四条中“国家鼓励销售者和生产者制定严于本规定的三包实施细则”的规定。既然在三包卡上承诺“整机包3年,压缩机包5年”,就必须遵照承诺给消费者提供包修服务。通过我们的多次宣传,厂方终于承担了三包责任,为消费者提供了免费维修。
退市空调被业界称为“孤儿空调”,购买这些空调的消费者失去了应有的售后服务保障。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退市空调是投诉中的焦点。通过国家相关权威部门发布的信息来看,至2005年底,已有27个空调品牌从市场上消失。从芜湖市场实际来看,通常代理这些品牌空调的代理商一般实力有限,一旦遇到经营困难往往选择关门走人。消费者购买了这样的空调,出了问题往往找不到“三包”责任人。因此我们建议消费者在购买空调类产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尽量购买知名品牌产品,这样售后服务更有保障。不要光考虑购买成本,更要计算使用和维修成本。2、尽量到大商场或者专业连锁家电卖场购买空调。3、切记一定要保管好购买产品的发票和保修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