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虚假宣传案
2007-3-7 作者:芜湖市消费者协会 浏览:3584
2006年5月8日,一消费者在收听某广播媒体举办的健康讲座(实为广告)介绍,某企业生产的“国家级新药黄连羊肝丸、专治白内障,效果显著”,于是到我市某大药房花800元买了20盒黄连羊肝丸,当时药店营业员口头承诺服用七、八盒后白内障病情就可以控制,坚持服用很快就能根治。消费者回家后严格按照说明书服用了十盒药,发现没有一点效果,眼睛反而比以前变得更模糊。消费者气愤地找店家理论要求退药却被断然拒绝。2006年6月19日,消费者向我会投诉要求将未服用的十盒药退掉。
我会在受理此件投诉后,首先查看了黄连羊肝丸的产品说明书,发现该药说明书上根本没有写明可以治疗白内障,经过我们向相关行政部门查证后得知,所谓“专治白内障、效果显著的国家级新药黄连羊肝丸”只是一种普通的用于缓解视疲劳的非处方药,根本不具备对白内障的治疗作用,更谈不上根治白内障。针对此情况我们认为,该药的广告宣传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规定。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规定。经营者的行为,严重的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我会反复宣传、教育,经营者于7月20日将全部购药款800元退还给消费者。
针对上述案例我们建议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应注意:1、不要轻信药品广告,也不要相信打着“健康讲座”、“专家义诊”旗号的变相广告;2、不要轻信推销人员的口头承诺;3、要仔细阅读药品外包装和说明书上的文字说明;4、在正规医院的医生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各种药品;5、购买药品后,应妥善保管好有关药品的各种资料和购物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