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日上午,芜湖市政府第五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办公会议在市工商局召开。会议由市政府付秘书长罗本见主持,市工商局局长王彬、副局长王雷、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钱扬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康、市公安局副局长薛永华、市建委副主任濮亚锋、市质监局副局长吴国栋、市物价局副局长姚长斌、市农委副主任程立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张木根、市市容局领导李莉莉、景区广场办公室主任芮进西及市广电总台、市环保局、市房管局、芜湖日报社、《大江晚报》社、市质量监督站等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会议确定了我市200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实施意见,讨论了《市消协2006年消费者投诉十件典型案例(草案)》,并就2007年度中国消费者协会提出的“消费和谐”年主题的进行了宣传。

市消协秘书长李光萍汇报“315”活动方案
会议认为,消费维权事业是一项最生动、最实际的民生工程,也是一项百姓普遍关注的民心工程,需要政府的领导,各相关部门的配合和全社会的普遍参与。2007年的“3.15”活动由市政府主办,市工商局、市消协等单位相关单位承办,活动要紧紧围绕中消协提出的“消费和谐”年主题,营造消费和谐市场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进一步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发展方向,倡导以和解促和谐的工作理念,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会议要求,各部门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要密切配合,整体推进,围绕“消费和谐”年主题的核心内容“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结合食品安全监管、诚信体系建设、农村消费维权等当前的重点工作,加大对食品、保健品、医疗、餐饮、农资等方面消费市场的监督检查。要整合执法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合力打造和谐有序的消费市场环境,推动扩大内需,促进我市经济稳定快速发展,促进和谐芜湖建设。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年的“3.15”纪念活动,将此项活动列入议事日程,要周密组织、精心安排、突出重点、抓好落实,确保纪念活动取得明显效果,获得圆满成功。

会议下发了市消协《关于开展200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实施意见》。根据会议要求,市消协尽快与各单位联系沟通,安排好活动的各项事宜,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好今年的“3.15”活动。
会议以法律为准绳,以引导消费者安全消费、科学消费为目的,充分讨论了《市消协2006年消费者投诉十件典型案例(草案)》,对部分案例进行了筛选,送相关部门审定后发布。
会议要求各新闻媒体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广泛深入地宣传“消费和谐”年主题,并对“3.15”期间消协的工作给予无偿地大力支持。
此次会议的召开为全市实施“315”系列活动奠定了基础,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