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消协成功调解一起因农药使用不当导致农作物损害纠纷案
2007-2-13 作者:芜湖市消费者协会 浏览:4406
2007年1月9日,繁昌县消协和横山消协分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农药使用不当,致使农作物损害纠纷案。
这起农资消费纠纷的起因为,繁昌县新港镇高安片农户张某于2006年年底在农资经营户伍某处购买了“百草枯”8包,“乙草胺”5瓶向自家的2.5亩油菜地进行喷洒,喷洒后一星期不到油菜出现黄焦枯萎现象,农户张某投诉到县消协,消协受理后经调查了解到张某在购买上述两种农药时,经营者伍某已经告知对方按照说明书使用农药,应洒在空地上后在栽油菜,由于农户张某是一位目不识丁的农村妇女,未按规定喷洒,属于使用不当,因而导致农作物损害后果。对此,县消协和横山消协分会特地从县农委请了两位农业专家,同他们徒步几十里到张某油菜地现场察看、取证,经察看、询问,初步判断农作物损害结果系农药使用不当造成的,为化解纠纷,经消协同志多方做工作,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出于同情,农资经营户伍某一次性补偿农户张某人民币500元。双方对这一结果都较为满意,同时,在调解这起纠纷中消协同志不辞辛苦的工作精神也深深感动了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