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消费者协会二00六年第四季度投诉情况分析
2006-12-20 来源:六安市消费者协会 作者:李虎 浏览:4168
二00六年第四季度,我市各级消协共受理投诉260件,解决257件,解决率达98.8%以上;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9.65万余元;其中因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有1件,赔偿金额115元;两次以上投诉4件;不予受理投诉10件;接待来访、接受咨询5170余人次;共收到表扬信3件;无重大案件投诉。现将本季度受理投诉情况简单分析如下:
一、从投诉的类别来分析
本季度所受理260件投诉中,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62件,占投诉总量的23.8%(其中手机方面投诉有33件,占本类投诉量的53%);家用机械类投诉8件,占投诉总量的3%;百货类投诉67件,占投诉总量的25.8%;房屋及装修建材类投诉有36件,占投诉总量的13.8%;农用生产资料类投诉为4件,占投诉总量的1.5%;服务类投诉56件,占投诉总量的21.5%;其他商品类投诉20件,占投诉总量的7.7%。
二、从投诉的性质来分析
在各级消协受理的投诉中,质量问题方面的投诉为177件,占到投诉总量的68%;安全问题方面的投诉11件,占投诉总量的4.2%;价格方面的投诉9件,占投诉总量的3.5%;计量问题方面的投诉5件,占投诉总量的1.9%;广告问题方面的投诉2件,占投诉总量的0.8%;假冒问题方面的投诉和虚假品质表示问题方面的投诉都是3件,各占投诉总量的1.2%;营销合同问题方面的投诉19件,占投诉总量的7.3%;人格尊严问题方面的投诉1件,占投诉总量的0.4%;其他问题方面的投诉30件,占投诉总量的11.5%。
三、从投诉的重点来分析
1.商品质量问题仍是投诉的重点
今年我市各级消协共受理质量方面的投诉177件,占到投诉总量的68%,仍为消费者投诉的重点。10月20日,市消协接到消费者刘某的投诉:他于今年3月27日从六安某公司以十四万的价格购买了一台联合收割机,在使用的半年多时间里,该机器频繁发生故障,经过几次维修仍然不能正常使用,消费者与经销商及厂家联系要求退货,被拒绝,在无奈之下,消费者才来投诉。由于该消费者家庭相当困难,所有购机款全部是借贷的,一家五口人全部指望这台机器生活。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市消协杨秘书长亲自主持调解,经过几轮的调解,根据实际情况,双方最终达成了退款十一万元的调意见;
2.从投诉的难点来分析
我市的房地产投诉的调处仍然是难点。家住六安市球拍路的消费者袁某到市消协投诉,他们于2005年9月19日与安徽省金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签定了一份购买期房的协议,协议规定,出卖人应在今年的5月1日前将商品房交付消费者,但消费者一直到现在也没有拿到钥匙,于是向开发商提出要求退房,开发商坚决不同意。后经消费者协会多次调解,双方由于意见分歧较大,只有终止调解,由市消协支持消费者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