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
2006-12-6 来源:六安市消费者协会 浏览:3838
为了规范六安市消费者协会的人民调解工作,增强人民调解程序的公正性,提高人民调解质量,确保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完全、充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依据市司法局2006年6月26日《关于同意设立六安市消费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批复》(司基[2006]46号),市消费者协会通过五个月的认真组建,六安市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
六安市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由8人组成,六安市工商局调研员、消费者协会代会长褚春荣同志任主任委员,六安市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杨瑞林同志任副主任委员,工商局、12315举报中心及有关专业人士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