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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大在消协开展贯彻落实《消法》、《条例》执法调研

2006-11-21   来源:宿州市消费者协会   作者:余峰   浏览:5445


市人大执法调研组在市消协

11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消法》、《条例》)贯彻落实执行情况到市消费者协会开展了执法调研。

代表们首先到市消协召开了座谈会,会议由市人大常委孔雪飞同志主持。市消协秘书长冯从会向代表们汇报了《条例》实施两年来,市消协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和消协的基本工作。 随后,执法调研组成员就近年来市消协贯彻落实《消法》和《条例》情况进行了座谈讨论。

省人大代表杨念恩在座谈中指出:通过学习、视察、走访、听取汇报和座谈,他认为,近年来,市消协在贯彻落实《消法》和《条例》过程中,方法灵活,形式多样,宣传广泛,使《条例》深入人心,让老百姓和经营者都了解《条例》,并运用《条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消协深入基层,为消费者解决实际问题,尤其是侵害农民利益的投诉,更是有诉必接。为三农服务,为政府排忧,顺应了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时代要求。

孔雪飞代表指出:市消协在贯彻落实《消法》和《条例》中,工作扎实,成绩显著,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市消协围绕主题采取了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提高了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消费者的维权观念。并且积极参与市场监督,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农资等商品进行专项检查,向消费者发布消费警示,为老百姓安全消费提供了保障。

王美荣代表提出:市消协要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督,广泛宣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和消费者的意见进行调查,比较和分析,为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常洪代表提出:市消协的工作量大,但要充分利用消协的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应加强与经营者之间的联系,要在城区大中型商品零售及服务企业设立消费者投诉站,及时的受理并解决一般性的消费投诉,提高办事效率,同时也缓解了消协的工作压力。

李向玲代表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消协自身的宣传力度,提高消协的社会影响力,打造公信度;要引导消费,指导和培训消费者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积极地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

最后,市工商局陈怀印副局长作了总结发言,他首先对各位省、市人大代表在百忙中抽出时间来到市消协开展调研,表示热烈的欢迎,对他们多年来一直关心和支持消协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消协所取得的成绩与在座的支持和帮助是分不开的。陈局长指出:消协是社会的消协,其影响力,向心力,是其他协会无法比拟的,消协的工作是公益性的,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希望市消协要进一步认清形式、明确目标,认真履行法定职能,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再做新贡献。

会后,市人大调研组成员视察了市消协的消费者投诉受理大厅,向消协人员询问了有关消费者投诉方面的问题,查阅了市消协的有关材料,并浏览了安徽省消费者协会网站和市消协网页。细致的了解消费者如何进行网上投诉和消费者维权网络建设等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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