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铜陵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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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经验 展现成果 继往开来 与时俱进

2006-6-23   浏览:4633
▲6月14日,纪念市消协成立20周年暨市消协四届三次理事大会在市工商局九楼会议室隆重举行。市消协顾问、名誉会长及全体事理共200多人出席大会,市工商局局长、党组书记、市消协名誉会长何源主持大会,市消协会长范先友做工作报告,省消协秘书长张纯、市政府副市长李兆玉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张纯秘书长说:铜陵市是我省较早成立消费者协会组织的城市。20年来,铜陵市的领导多次听取消协工作汇报,就有关问题作出批示,亲临消协指导工作。市人大每年都对《消法》、《条例》贯彻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市政府认真贯彻《条例》,在全省较早建立起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会议制度,落实消协经费,例入财政预算。正是在铜陵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重视、关心和正确领导下,在市工商局的直接领导下,在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铜陵市消协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消法》和《条例》赋予的各项职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很多经验和做法值得全省消协学习借鉴。铜陵市消协和全省各市消协一样,为我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0年消费维权运动证明,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有效载体。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不仅仅是人类对终端产品和服务的简单消耗,同时消费过程也在生产着人的本身。消费是生产的最终环节,同时又是生产的起点和动力,没有消费,商品就不成其为商品;有了消费,生产才有了方向。重视消费在经济领域中的重要作用,是适应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科学结晶。另一方面,人人都是消费者,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自始至终体现了“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共产党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0年消费维权运动证明,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原则不仅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通过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规范市场秩序,推动经济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没有成熟的消费者,就没有成熟的经营者,没有成熟的消费者与成熟的经营者构成经济环境,就不是好的发展环境,不仅消费者的权益会受到损害,经营者的利益也将受到损害。从这个意义 上讲,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不可或缺的,是十分重要的。 20年消费维权运动证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精神充分体现了向消费者倾斜,这是科学、文明的表现。在《消法》中,消费者有的是权利,而经营者有的是义务,这不是疏忽,而是立法精神的体现。向消费者倾斜,使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的权益得以维护,地位得以提升,使消费者和经营者构成相对平衡的关系,使消费领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可能。从20年维权实践看,消费者协会通过依法调解消费纠纷、开展社会监督和消费指导,使大量的消费纠纷得以圆满解决,使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经营者的守法诚信理念日益增强,和谐顺畅的消费关系正在逐步形成。 20年消费维权历程,经历了风风雨雨,值得总结的经验很多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有以下两条:一是消费维权工作一定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关心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消协工作才能得以顺利开展。二是消费维权工作一定要坚持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的宗旨,只有这样才能赢得广大消费者的信任和支持,消协工作才能有不竭的源泉。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分工日益精细,科学技术不断发展,商品和服务也将日益丰富复杂起来,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要求消协组织必须适应消费维权的新形势,努力提高维权能力和社会公信力。 加强消协消费维权能力建设,是当前消费维权形势和任务的迫切需要。主要任务和内容有六个方面:一是提高从政策上把握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二是开展消费指导和消费教育的能力;三是提高对商品和服务社会监督的能力;四是提高受理消费者投诉和救助的能力;五是提高动员组织协调各方的能力;六是提高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能力。 提高消协组织的公信力是消协组织进一步履行职能开拓维权工作新局面的基础,公信力是消协组织生命力。提高消协组织的公信力就是要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平等自愿的市场经济准则;就是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为党和政府分忧,为广大消费者解难;就是要坚持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和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宗旨。只有这样消协组织才能在消费维权事业中再显身手,再立新功。 李兆玉副市长在讲话中也充分肯定我市20年消费维权的成绩,并向消协和有关方面提出三点希望:第一,希望全市各级消协组织,进一步提高消费维权能力。第二,希望政府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消费者协会的维权工作。第三,希望广大消费者更主动地维护好自身权益。他说,实践证明,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关键是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群众参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 大会向荣获“消费维权20年贡献奖”的30个单位和30名个人颁发了奖牌和证书。 ▲为了褒扬先进,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消费维权工作,市消协决定,授予安徽省电信有限公司铜陵市分公司、市财政局等30个单位和发电厂党委书记叶显金,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局长吴诗云等30名个人“消费维权二十年贡献奖”称号。市消协号召全市消协系统和社会各界向这些获奖的单位和个人学习,继续关心、支持消费维权事业和支持消协工作。 ▲6月17日(星期六),市工商局、市消协在合百商厦广场举办街头现场宣传咨询活动,活动现场 挂着纪念市消协成立20周年的横幅,工作人员向行人散发《消法》、《条例》、《商品三包规定》等宣传材料,认真接受法律咨询和受理投诉,市公平交易局举办的假冒商品展识台吸引了许多市民前来观看、咨询,市、县(区)消协、市消协各分会的“宣传板报展”也同时举行,铜官山区消协、蓝天商城分会、铜陵商城分会等单位的板报内容丰富、版面活跃,受到好评。同日,一县四区消协和市消协直属分会、蓝天商城分会、铜陵商城分会也分别开展街头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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