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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讨说法,拒之门外,欲上访 消法还公道,赔付上门,化矛盾

2006-6-9   来源:滁州市消协   作者:唐凤阳   浏览:3780
近日,南谯工商分局、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因低压突升导致19户农民家电器烧坏的投诉,为19户农民挽回经济损失共计1.8万元,同时避免了一起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2006年4月29日晚上5点半,随着“砰”的一声响,南谯区沙河镇新塘村张郢组的许多村民家中正在使用的家用电器直冒黑烟,村民拿来电笔测量电源,发现全村农户家的低压和电的零线、火线都带电。村民当即找到负责本村安全用电的电工。电工检查发现原来是由于当时风力较大,致使沙河镇供电所新塘村张郢台区的两电线缠绕在一起,造成低压用电由正常220伏突升到380伏,这是烧毁电器的主要原因。4月30日上午,村民们来到沙河供电所,要求供电所赔偿维修损毁电器的费用,沙河供电所以大风是自然灾害为由,对村民提出的赔偿要求予以拒绝。村民们气愤不已,当时就准备上访,后有人提议先到工商所投诉,如果不能处理,再去上访。 沙河工商所、消协分会接到投诉后,一面耐心细致地做农民思想工作,一面迅速向分局、市局领导汇报。分局领导急群众所急,当即指示由12315举报中心负责人祝怀福及沙河工商所、消协分会等4名同志组成调查组,立即赶赴事发地点。经逐户走访查验,共有19户村民家的11台电视机、1台电脑、2台VCD、2台水泵、2台电饭煲、13只天线受到损毁。随后,调查组立即前往沙河供电所进行交涉。调查组明确指出,供电所有义务保障村民用电安全,而且在电网改造中供电所架设的电线杆间距超过了正常间距,存在过错,对村民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但供电所一昧地认为是自然灾害,推卸责任,因此,调解陷入僵局。在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消协、分局的支持下,调查组找到供电所的上级城郊供电公司,要求力争在五一长假前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以避免群访事件和过激行为的发生。城郊供电公司李建国经理被调查组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所感动,立即安排安保部处理此事,并承诺三天之内把农民的损失全部赔偿到位。 五月一、二日供电公司放弃休息派专人上门对受损家电进行维修,对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按照《居民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赔偿。共为19户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8万元,农户对此非常满意,纷纷称赞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是实实在在为民办事,诚心诚意为民解忧,是农民朋友的贴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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