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随着天气出现少有的燥热,明光市的饮料市场也骤然火爆起来。
4月中旬的一天,市卫生防疫站接到群众举报:称石坝镇程某无证无照生产劣质饮料,主要销往乡镇学校等地,卫生防疫站几次前往查处,由于生产饮料的地下窝点隐秘,一直没有查到。但是,调查中,卫生防疫站得知,这个饮料厂生产的饮料在明光大郢、邵岗等地设有销售点。
在得知卫生防疫部门反馈的信息后,负责大郢、邵岗等地市场管理的明光市苏巷工商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通过连续多天的市场检查和多方调查,4月27日,终于在大郢和邵岗学校内经营户王某、周某店里查到程某生产的4000余瓶饮料,这些饮料外观包装粗糙,瓶标签上的生产日期模糊,无QS质量安全认证标志,如果这批饮料出售给学生,势必危害学生身心健康。
据违法经营户王某、周某交代,他们没有程某的地址,程某会定期或不定期的打电话过来,王某、周某需要多少饮料,他就上门送多少过来,然后把以前的帐目结清。
初战告捷,工商人员没有满足。为了揭开程某生产饮料窝点的神秘面纱,在市局的协调下,负责石坝等乡镇市场管理的涧溪工商所又承担了查处生产劣质饮料窝点的任务。他们分别在辖区石坝、包集等地走访、询问、调查,并在包集等地校园周边查获800多瓶标有“明光市南方饮料厂”字样的劣质汽水饮料,根据一些经营者的反映,得知这个无证无照的非法饮料厂在石坝街道和农村的结合部,位置隐蔽,生产的地点常年关门闭锁,不易被人发现。
5月10日早晨7点多,市局公平交易执法人员和涧溪工商所共同赶往这个生产劣质饮料的地下窝点。在反锁着的大门外,执法人员巧妙的利用进货人的身份,骗程某开了大门,对这个地下窝点实施了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程某生产饮料的这个窝点内后院的地下乱七八糟的堆放着正在包装的半成品饮料,一个不足十个平方米的小屋内,环境污浊不堪,地下污水横流。2名工人正在一条绣迹斑斑的“生产线”上灌装成品饮料。所谓的饮料,就是利用苯甲酸钠等化学原料按比例与未经任何处理的生水勾兑,就成了“汽水”饮料。在灌装后,贴上虚构的“南方饮料厂”的标签,就销往了明光农村和中小学校。自去年夏天开始生产这些劣质饮料,已经生产了3万多瓶,售出2.7万余瓶。
根据检查结果,工商执法人员当场查封了这个生产劣质饮料的地下窝点,扣缴了相关生产工具和配料。对案件的处理也在进一步调查中。
撰稿人:刘张郭 熊钟
通联:明光市工商局 刘祥

图一:化学原料加上生水勾兑后就在这个简易的设备上制成了“汽水”。

图二:露天散放的“汽水”捆扎后就上市销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