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小街工商所调解订购二手房纠纷
2006-4-29 浏览:4507
日前,消费者胡某到市消协投诉,称其在某房产中介公司订购一套二手房,合同签订后发现该公司发布的房屋建筑年代与实际建筑年代不符,要求该公司解除合同并退还购房订金5000元。市消协将该投诉转交该房屋中介公司所在的小街工商所调查了解,经查发现,原房主在委托中介公司出售住房时登记的建筑年代为1984年,而中介公司发布的信息中建筑年代为1987年。据中介公司负责人黄某承认系公司员工失误所致。
经调解:中介公司向胡某道歉并解除合同,退还购房订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