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2006年“3·15”系列宣传活动方案
2006-3-6 来源:马鞍山市消费者协会 浏览:4233
200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了把纪念活动开展好,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经研究,今年的纪念活动将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马鞍山市200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
二、活动主题:“消费与环境”
三、指导思想: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以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消费与环境”年主题为主线,以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为主题,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为重点,创造性地开展一系列活动,为我市开展全民创业,推进跨越式发展,构建和谐马鞍山,实现“两个率先”服务。
四、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文明办、市经委、市建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公安局、市房地产局、市环保局、市药监局、市旅游局、市市容局、市烟草局、马鞍山日报社、市电信公司、花山区政府、雨山区政府、金家庄区政府、当涂县政府、市消协为成员单位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协,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工作。
各区、县以及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负责各项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
五、活动安排:
从2月10日开始至3月22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筹划阶段(2月10日—3月8日)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查实施方案;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3·15”活动,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任务;申请市政府拨付“3·15”活动专项经费。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3月9日—3月19日),按审定通过的方案开展如下活动:
1、编印维权知识手册。
2、“消费与环境”网上论坛、专家论坛及霸王条款点评活动等。
3、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就消费环境问题举办专家论坛,新闻媒体报道;消协编辑专刊。
4、增聘维权专家志愿者、消费维权志愿者。
5、举办大型广场宣传咨询。
6、市领导发表署名纪念文章。
7、召开“3·15”纪念大会暨专场文艺演出。
8、表彰维护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先进个人。
9、消费维权好新闻作品、维权先进新闻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
10、公布2005年查处的制假售假、传销典型案件、消费维权典型事例等。
11、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12、面向农村宣传农业科技知识和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法律宣传咨询活动。
第三阶段:总结汇报阶段(3月20日-3月22日),各单位要对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3月22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消协。
六、几点要求:
1、各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今年的“3·15”宣传活动,把它作为三月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落实好各项活动。
2、各参加单位要按照活动安排表要求,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3、各级消协组织要主动加强与有关政府部门的联系,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并争取新闻媒体配合,努力创新,保证宣传的广泛性和实效性。
4、营造“3·15”活动的浓烈气氛,各参加单位都要在主要街道、路口悬挂宣传横幅,有条件的单位和大中型商场要放升气球,突出消费者节日的气氛。
5、“3·15”宣传活动是公益活动,不得借“3·15”现场咨询活动从事赢利性的商业行为。
6、各咨询服务点所需物资,由各咨询点牵头单位负责落实并做好现场布置等项工作。
7、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总结、统计工作,并于3月22日前报市消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