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洗澡摔伤获赔2000元
2005-12-21 浏览:3982
2005年3月1日,定远县仓镇农民武世元到张宏生经营的浴池洗澡,因地滑摔倒,造成股骨头骨折,送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近3000元,后向经营者张宏生索赔,但张宏生以武摔伤完全是自己不小心所致,拒不赔付,武世元便于3月20日向定远县12315、消协投诉。
经查,武世元摔伤确因浴池地滑所致,经营者虽在地滑处设置了警示牌,但无安全防护措施,是导致此案发生的主要原因,侵害了武世元到浴池消费的安全权,应负主要责任。县12315、消协组织双方当事人反复学习《消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指出经营者的过错,最终经营者一次性赔偿武世元医疗费及相关费用2000元,使此案得到圆满解决。